检方以“干预招聘”起诉光州教育厅前人事组长,求刑3年有期徒刑
“分数调整、虚假记载…公正性遭严重破坏”
被告称“是失误、并非故意”…宣判将于8月12日进行
检方以介入光州市教育厅监察官招聘程序的嫌疑起诉的前人事科长,被求刑有期徒刑3年。
综合23日法律界与《亚洲经济》采访内容,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审判长Ji Hyesun 部长法官前一日就涉嫌编造虚假公务文书、违反地方公务员法、以欺骗手段妨碍公务执行等罪名被起诉的光州市教育厅前人事科长A某(55岁)一案,宣布结束辩论程序。
A某因涉嫌在2022年8月光州市教育厅监察官招聘过程中,参与调整教育监Lee Jeongseon 的高中同学B候选人的分数,被移送审判。
调查结果显示,当时A某发现B候选人的分数低于其他应聘者,便对面试委员表示“年轻人不能当监察官”,从而诱导其修改分数。此后,B候选人的总分被上调16分,从原本第3名升至第2名并最终被任用。
检方认为,A某指示将B候选人虚假记载为人事革新处推荐人,并向面试委员间接传递排名信息,从而影响评分。检方还表示,通过取证分析确认,仅被选择性删除了“教育监面谈日程”相关记录的情况。
在量刑辩论庭上,围绕相关语音录音的证据能力也展开了攻防。辩护方主张,超过扣押物返还期限后获取的文件属于违法收集证据;检方则反驳称程序上不存在瑕疵。相关录音中收录了“要保护上面的人”“是上面的人给请的律师”等发言,检方追问所谓“上面的人”是否指教育监。对此,A某陈述称,“只是指科长或局长等上级,并未指称教育监”。
A某承认曾通过实务主管员出示的笔记本电脑画面确认了应聘者排名,但表示未能确认姓名,也不知道个人信息,一再否认存在故意。
检方在求刑理由中表示:“被告在内定特定人选后,介入面试委员构成及分数调整,严重破坏了开放式招聘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其否认犯罪事实,毫无悔意,因此有必要予以严厉处罚。”
A某则表示:“对部分行政过失负有责任已深刻反省,且已经受到处分等制裁”,“恳请酌情考虑我在35年公职生涯中从未受过一次处分的情况,予以宽大处理。”
针对A某的宣判公审预计将于8月12日上午10时在光州地方法院举行。
此前,检方已就本案以涉嫌滥用职权妨碍权利行使的罪名立案侦查光州市教育监Lee Jeongseon。继对教育监办公室及人事相关部门实施搜查扣押之后,教育监方面提出的再抗告已被光州地方法院驳回,目前正等待大法院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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