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自去年5月至7月开展道与市郡联合企业附属研究所减免实态规划调查,对65处未能满足减免要件的对象追缴了包括取得税在内共22亿韩元。


根据现行法律,企业附属研究所在取得土地或建筑物后1年内,须依据《基础研究振兴及技术开发支援相关法律》获得正式认定,方可享受减免优惠。此后4年内也不得将研究所用于其他用途或关闭。然而,规划调查结果显示,被查出大量案例包括:未在期限内获得认定、实际面积缩减、在4年内被取消研究所认定等。


分案例来看,法人A以作为企业附属研究所用途为目的,在龙仁市取得土地并享受了减免优惠,但因未在1年内取得研究所认定,被追缴取得税8300万韩元。


京畿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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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B在城南市购买建筑并享受了减免,但现场确认结果显示,研究所面积小于认定标准。京畿道对减少的面积适用加重课税,追缴了6.77亿韩元。另在安养市的法人C在获得企业附属研究所认定后未满4年即被取消认定,被追缴7100万韩元。


No Seungho京畿道税收正义科科长表示:“为确立公平的税法秩序,将继续由道与市郡联合,对地方税漏征及逃漏嫌疑领域开展规划调查。”



另一方面,以去年年底为基准,道内企业附属研究所有2万6985家,其中963家在最近5年间共获得298亿韩元的取得税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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