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大学21日表示,已决定最终撤销金建希女士在科技设计专业研究生院取得的博士学位。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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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大学已将有关撤销金女士博士学位的议案正式提交科技设计专业研究生院运营委员会,此后又经研究生院委员会审议并表决,最终决定宣告金女士博士课程入学及学位授予效力无效。


这一决定的背景是,金女士在申请博士课程入学时提交的硕士学位已被其所属大学正式撤销,因此她不再符合《高等教育法》第33条第4款所规定的博士课程入学资格要件。


此前授予其硕士学位的淑明女子大学也已于上月24日以论文抄袭为由,撤销了其教育研究生院硕士学位。



国民大学表示:“本次措施是基于因硕士学位被撤销而导致入学资格丧失这一在法律上属‘当然无效’的事由作出的决定”,“今后将继续依据法律和校规,尽最大努力维护学术共同体的信赖与伦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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