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造成2人死亡的仁川井盖事故,警方和劳动当局已对发包方仁川环境公团及其承包公司展开强制调查。
仁川警察厅和中部地方雇用劳动厅16日上午出动包括警察和劳动监察员在内的50余人,对仁川环境公团本部和加佐事业所、承包公司办公室等5处地点进行搜查和扣押。
搜查对象中还包括位于仁川、京畿城南、大邱的3处承包受注公司办公室。据悉,警方在这些地点扣押了与服务外包、合同、安全管理相关的文件、电脑和手机等。
此前,警方以业务过失致死嫌疑,立案调查了7人,包括仁川环境公团业务负责人团队长、监督官、副监督官,承包原始受注公司代表、理事,下包公司代表,以及死亡的再分包公司代表A某(48岁)。中部雇用厅也以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等嫌疑,对其中3名仁川环境公团相关人员立案;对另外4人则以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嫌疑分别立案。
本月6日上午9时22分左右,在仁川桂阳区炳芳洞一处道路井盖内发生的此次事故,导致污废水管线调查公司代表A某及临时工人B某(52岁)死亡。
经查,他们承接了环境公团发包的“截流管道(污水管)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服务”的再分包业务,在调查井盖内污水管线现状时疑似中毒于有害气体。
环境公团在作业指示书中禁止分包,但承包公司仍将业务分包给其他公司,而该分包公司又将业务再分包给A某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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