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西部地方法院暴动并闯入法院的2人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Park Jiweon 部长法官于16日以涉嫌特殊建筑物侵入等罪名,对被起诉的南某(36岁)和李某(63岁)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4个月。
Park 部长法官表示:“两人起到了把法院内部职员推入恐惧之中的作用,并对法院的权威造成了巨大伤害。如果法院没有权威,就会不断出现对法院裁决的不满。为防止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有必要从重处罚侵害法院权利的犯罪。”
南某被控于今年1月19日西部地方法院暴动时闯入法院境内,用警用盾牌砸碎外墙瓷砖,并用灭火器和铁棍破坏一层窗户、出入口玻璃以及法院内的美术品等。
李某被控在西部地方法院暴动时闯入法院二层,并用身体推搡警察实施暴行而被起诉。但因警察被害人身份未能特定等证据不足,其涉嫌殴打警察(妨害特殊公务执行)罪名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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