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教总房租由教育厅预算承担引发公平性争议
光州教总租用民间建筑办公
租金自2023年起由教育厅预算支出
明明持有资产却用税金支付房租
与其他教师团体之间的公平性争议浮现
明明有土地,为什么却要用税金来支付房租?随着确认光州教师团体总联合会租用民间建筑作为办公室,并由光州市教育厅预算予以支持的事实,关于公平性的争议正在发酵。
“为无学阀社会而行动的市民团体”15日分析光州市教育厅教育经费特别会计收支预算书并公布结果称:“我们确认到,以光州教师团体总联合会办公室房租名义,2023年编列并执行了720万韩元(每月60万韩元),2024年804万韩元(每月67万韩元),2025年864万韩元(每月72万韩元)。”
目前,光州地区的教师工会、学校非正式员工工会、教育厅公务员工会等,仅根据《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节法》所规定的团体协约,在光州市教育厅下属机构内获得极为有限的办公空间。相反,光州教师团体总联合会自2009年起就在光州西区竹峰大路一处民间建筑的7层设立办公室,并自2023年起开始由教育厅预算支持其房租。
市教育厅方面表示,根据《教育基本法》和《教师地位法》,以2023年签订的“光州市教育厅–光州教师团体总联合会协商·协议合议书”为依据,认为提供房租支持是正当的。然而,该市民团体指出:“类似内容早已写入2019年签订的合议书,但当时考虑到与其他团体之间的公平性,并未提供房租支持”,“从在Lee Jeongseon教育监上任后才开始提供支持这一点来看,是否掺杂了政治性判断,令人质疑。”
光州教师团体总联合会目前持有公示地价约20亿韩元规模的不动产。据悉,其中部分资产在教育支援厅批准下用于获取租金收益。尽管如此,该团体仍另行租赁民间建筑作为办公室,并以市级预算来支付房租,这一结构被指为“具有特惠性质的支持”。
对此,市教育厅方面表示:“光州教师团体总联合会也曾要求在下属机构内提供办公室,但由于空间不足,未能提供”,“今后在办公大楼迁移或空间重组过程中,将一并审议为光州教师团体总联合会提供办公空间的问题。”同时补充称,“相关支持与提供给其他教职员工团体的支持水平并无太大差异”。
该市民团体强调:“光州市教育厅应重新审视是否替其代付房租,并明确制定在考虑团体间公平性的前提下提供办公室的标准”,“作为公共机构,有必要通过符合市民信赖的预算执行来作出回应。”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