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院将于8月对金融控股公司和银行责任结构进行追加现场检查
制定高管手册,敦促遵守六大管理义务
包括代表理事总括管理义务内容 金融圈“紧张”
金融监督院将在管理“职责结构图”的现状方面,把检查范围从以往对四大市中银行(KB国民、新韩、友利、韩亚)高管面谈,扩大至金融控股公司和地方银行等。最早将于下月中旬启动对控股公司和银行业的追加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是前往现场加快资料核查速度的程序,与调查违规事项的“检查”完全不同。然而,金融圈因此次检查对象包括控股公司,而且还将审视“代表理事(首席执行官)总括管理义务”,因此高度紧张。
10日据金融监管当局及金融圈消息,金融监督院将于下月对金融控股公司和银行的职责结构图开展追加现场检查,预计对象机构约有10余家,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起初曾传出方案称,将对所有金融控股公司和银行(包括地方银行)进行调查,其中部分地方银行以书面调查方式推进。但目前来看,更有可能采用对主要控股公司和银行进行抽样现场调查、其余机构接受书面调查的方案。
现场检查预计最早将于下月中旬以后进行。金融监督院考虑到暑期休假,将自本月21日至下月8日设定为为期3周的检查“休止期”。由此推测,现场检查将从下月11日之后展开。
金融监督院向主要控股公司和银行发出通知的时间为下月。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无法对检查时间作出确认。”
在现场检查中,金融监督院将查看此前建议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代表理事总括管理义务的履行情形。具体包括:是否制定了面向部门长级以上“高管用”职责结构图管理措施手册,以及是否落实《公司治理结构法》规定的高管六大管理义务等。据悉,代表理事总括管理义务的履行情况也被纳入检查范围。
此前,金融监督院已于本月4日由副院长补佐 Park Chunghyun 主持,在首尔汝矣岛本部召开了“银行业内部控制研讨会”,敦促银行高管制定高管用手册并提升六大管理义务的履行水平。
六大管理义务包括:▲检查标准制定是否适当 ▲检查标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和运用 ▲检查员工是否遵守标准 ▲对违反或不完善事项进行整改和改进 ▲提供教育与培训支持 ▲建立向代表理事报告的体系等。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称:“这是在检查(对金融圈)提出的改进要求是否得到切实落实”,“是追加检查,与检查违规事项的‘检查’完全不同。”
金融圈认为,下半年现场检查的主题与以往的研讨会、座谈会等内容大致相似,正据此进行应对。但由于控股公司也被纳入检查对象,业内仍不敢放松警惕。
尤其是截至上月刚接受完定期检查的新韩金融控股公司,据悉在定期检查结束后的程序(法律审查、追加事实关系确认、追加检查期间)中,已集中投入负责人员,因此相对而言可支配的应对余力不足。
四大银行的一位相关人士表示:“金融监督院在现场检查中指出,各银行及金融控股公司在六大义务中,过于偏重于‘检查员工遵守情况’这一项开展管理活动”,“目前正把重点放在为有效履行其余5项条款而进行的信息系统开发及高管手册编写上。”他接着表示:“关于代表理事总括管理义务的履行,尚未收到金融监督院下达的具体指导事项”,“预计在下月金融监督院现场检查时,将提交本行上半年期间的履行情况,接受反馈后着手改进。”
现场检查时间长短不一,短则2天,长则需要数周。通常每个检查小组派出2~3人,如属重大事项,则由银行检查第1、第2、第3局内负责金融机构的团队员工共同参与。三个局共设有19个团队(第1、2局各有检查第1~第4团队,第3局有检查第1~第2团队),每个团队员工人数为5~6人。
除非在下半年现场检查前发生重大金融事故,否则预计仅会停留在提交现场资料和履行检查流程的层面。目前金融监督院尚未考虑发出关于违规事项规制等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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