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将考虑此前少年保护处分记录”

军队霸凌示意图(为帮助理解报道而配发的图片,与事件本身无直接关联)。亚洲经济数据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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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士兵因对上级的批评心生愤怒,爆粗口并做出要殴打的样子,在退役后受到处罚。


4日,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法官 Park Donguk 表示,因涉嫌恐吓上级被起诉的A某(23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A某于去年3月在春川地区某部队的营内食堂,因副士官B某就漏餐、代签名等问题对其提出批评,他以“生气”为由爆粗口,并握紧拳头上下挥动,做出要打人的样子,还说:“哎,这都不能打,要不要干脆杀了他。”


随后,他在根据上士C某的指示前往行政班途中,试图对已将此事告知C某的B某进行封口,但在B某拒绝后,他威胁称:“等我退役了走着瞧。”到达行政班后,当B某向C某报告其辱骂、恐吓行为时,他又威胁道:“等我真退役了,你给我等着。”



合议庭指出:“结合恐吓的经过和内容来看,犯罪情节较为恶劣”,并称“综合考虑其因其他犯罪多次受到少年保护处分和处罚的前科等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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