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或将推进董事会改组等调整
在将董事忠实义务的对象从公司扩大至股东,并在选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时限制大股东影响力的“3%规则”等内容纳入其中的《商法》修正案于国会通过后的次日、即4日,财界正在审视该法案的细节内容,谋求今后的应对方案。部分舆论认为,企业很快将在检查董事会及公司治理结构等之后,对部分事项进行调整,这一预期也正在升温。
据当日财界相关人士透露,大韩商工会议所等财界团体正以相关部门为中心,对《商法》修正案内容进行细致研读。一位相关人士表示:“我们认为今后还有机会就累积投票制等问题与执政党进一步交换意见,目前正在重新整理届时需要传达的事项。”
朝野双方于本月2日就《商法》修正案的细节内容进行讨论时,同意关于引入累积投票制、以及将由社外董事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从1名扩大至2名或全部委员等内容,暂不处理,日后通过举行公听会的方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此外,共同民主党在上月30日与经济六大团体举行座谈会时曾表示,将在《商法》修正案通过后,就“经营判断原则”的明文化、背信罪的废除或特别适用等问题听取财界意见。前一日《商法》修正案通过后,经济八大团体也发表声明称:“鉴于国会方面已表明,将通过与经济界持续沟通,在必要时对制度进行补充,我们期待相关讨论能尽快展开。”
在此背景下,据悉各企业也已开始着手制定应对《商法》修正案的自救方案,正以合规负责部门为中心,审查《商法》修改所带来的影响。有观点提出,不排除对董事会的决策结构及董事构成进行全面改组的可能性。由于今后董事也必须对股东利益承担忠实责任,社会上有不少意见指出,董事会也应朝着能够更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方向重新构建。法律事务所太平洋在《商法》修正案通过后发布的报告中建议称:“为应对今后诉讼数量可能增加的情况,有必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决策流程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与股东的常态化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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