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市对违法互联网报社实施职权注销登记
1日召开审议委员会 审议违反报纸法案
世宗市表示,根据《关于促进报纸等的法律》,为审议媒体是否违反相关法令及其处分事宜,于1日召开了注册取消审议委员会。
此前,该市接到文化体育观光部转来的未遵守《报纸法》的媒体实态检查结果后,经过2个月的自查,对45家互联网报纸完成了引导其自愿停业、变更等劝导措施及行政处置。其中,市政府认为,有5家互联网报社在无正当事由的情况下1年以上未刊发文章,违反了相关法律第23条,遂针对其启动了职权注册取消处分事前通知及听证实施等相关程序。
当天,委员会以听证内容为基础,对是否违反《报纸法》及其事由进行审议,结果决定对上述5家互联网报社实施职权注册取消。根据相关法律第13条,注册被取消的互联网报社的发行人等,自注册被取消之日起2年内,不得以相同媒体名称发行和注册新媒体,也不得担任其他媒体的发行人、编辑人或稿件编排责任人。
根据相关法律第24条规定,为了对注册取消处分进行公正、客观的审议,市、道知事须设立注册取消审议委员会。世宗市的该委员会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律师、大学教授和公共机构新闻宣传负责人等7名委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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