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企业主经济制裁将加强
重组国家负责的公共收养体系
构建烟草危害管理体系
从下个月起,劳动者在使用育儿休假或缩短工时制度后,若在满6个月之前自愿离职,用人单位此前未领取的事后支付款将可全额领取。
此前,如果在育儿休假等结束后未满6个月,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雇用,用人单位无法领取育儿休假等补助金剩余部分的50%。政府通过修改法律,对制度进行了调整,即便劳动者自愿离职,用人单位也可以领取育儿休假及育儿期缩短工时补助金的剩余部分。
自2024年10月23日起,随着《劳动基准法》修正案(惯性拖欠工资根除法)实施,对惯性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将加强经济制裁。雇用劳动部部长每年将指定惯性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并将其拖欠资料移交至综合信用信息集中机构予以制裁。同时还将设立禁止性规定,防止用人单位在未清偿拖欠工资的情况下逃往国外。
政府表示,“对于明显出于故意造成的拖欠等情形,已在(法案中)作出规定,受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不超过工资等3倍数额的损害赔偿”,“期待社会对拖欠工资是严重经济犯罪的认知不断扩散,从而减少威胁劳动者生计的拖欠行为”。
青年就业跃进补贴的支持对象,已从大学毕业生扩大至预计毕业者。对于在制造业等缺工行业就业的青年,将从工作满6个月起发放长期在职激励,在工作满12个月、18个月、24个月时共分四次发放,总计支持480万韩元。政府认为,“青年求职难与中小企业用工难同时出现,有必要迅速应对”。
自下个月19日起,原本由民间收养机构负责的收养程序,将由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按照“儿童最大利益优先”的原则负责并执行。政府构想是通过重组为公立收养体系,在国家责任之下提升被收养儿童的安全和权利。
今后,希望收养儿童的拟任养父母需向儿童权利保障院提出收养申请,并通过专业委托机构接受咨询和家庭调查。此后,保健福祉部收养政策委员会(秘书处:儿童权利保障院)将对拟任养父母进行适格性审查和结对审议并作出决定。在这一过程中,儿童权利保障院将接收并管理各收养机构原先保存的记录。
在劳动者、特殊形式劳动从业人员及管理监督人员的安全与保健教育内容中,新增纳入了“火灾、爆炸时的疏散事项”。这是为了加强安全教育,使劳动者熟悉紧急疏散事项,使直接指挥、监督劳动者的管理监督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适当组织劳动者疏散。
自今年11月起,随着《烟草有害性管理法》实施,将建立用于烟草有害性管理的科学化管理体系。通过分析并公开烟草中所含有害成分,保障国民的知情权并保护国民健康。当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公布需检测的烟草有害成分时,制造商须每2年提交一次检测结果,之后将相关结果公开在食品药品安全处官网。
自今年9月起,还将制定有关新医疗器械进入市场程序的改进方案。为促进新医疗器械快速进入市场,在进行医疗器械许可和认证时,将引入临床评价制度,在评估中综合考虑包括临床试验结果在内的临床文献及临床经验等。如果临床评价资料达到国际水平并获得食品药品安全处许可,即可暂缓实施新医疗技术评价,从而立即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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