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于1日表示,以2024年事业报告书为对象开展的重点检查结果显示,在多数企业的财务及非财务项目中发现了填写不充分的案例。
本次检查以事先预告的16个项目(财务13个、非财务3个)为中心实施,旨在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共有260家公司被纳入检查对象。
在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项目中,多数企业遗漏或不准确填写了存货资产现状、坏账准备金计提标准及明细、会计审计人变更事由、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运行内容等。
例如,部分企业遗漏了按事业部门划分的存货资产持有现状和盘点实施情况的记载;也有企业遗漏了与坏账准备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事项,或出现债权金额、坏账准备金金额等与审计报告附注不一致的情况。此外,即使会计审计人已经变更,也遗漏填写变更事由;反之,在并未变更的情况下,却在脚注中记载了变更事由。
非财务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关于自有股份持有及处置计划的说明不足、与股东提案权行使相关的信息缺失、对单一销售·供应合同进展情况的记载不充分等,被列为主要问题。
在自有股份方面,存在报告书未附相关资料、未确认是否经过董事会批准、对持有目的及后续计划记载不充分等情况。此外,关于股东提案等少数股东权行使的内容,也有大量案例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就供应合同而言,也发现部分企业未能明确说明货款未收取的原因及今后推进计划。
金融监督院表示:“为使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所必需的信息能够得到充分记载,将对相关企业信息披露表格的编制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并将以本次检查结果为基础,持续检讨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另一方面,金融监督院将于本月11日在首尔汝矣岛本院二层大礼堂分享事业报告书检查结果,并面向负责企业信息披露业务的人员举行信息披露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除介绍填写注意事项和示范案例外,还将就2025年财务报表重点审查的会计议题及信息披露制度的改进事项等进行说明。
金融监督院强调:“将以本次检查结果为基础,引导企业主动更正,并持续检讨包括补充披露表格在内的制度改进”,“今后将支持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能力,以便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充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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