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羽绒服游说” Uiryeong郡议员 Kim Changho 一审被判职务丧失刑
因被指从畜产饲料业者处收受500万韩元,并向同僚议员和议会事务局职员提供高价羽绒夹克等嫌疑而被起诉的庆南宜宁郡议会议员 Kim Changho,在一审中被判处相当于丧失职务的有期徒刑刑罚。
昌原地方法院马山支院第1刑事部(审判长法官 Han Jihyeong)于25日以受贿、违反《政治资金法》等嫌疑起诉的金议员,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万韩元。同时,命其追缴472万5000韩元。
与金议员一同被起诉并移送审判的畜产饲料业者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被命令追缴27万5000韩元。另外,对公务员B某宣告罚金200万韩元的宣告缓期执行。
此前在上月16日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检方曾求处金议员有期徒刑2年、罚金1000万韩元及追缴472万5000韩元。
在法庭上,金议员否认指控,称不存在对价关系或与职务的关联性,所收受的资金也与政治资金无关,但合议庭未采纳金议员的主张。
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就补助金相关事项向预算负责职员下达指示的内容,以及A某当时正在经营企业等情况,法院认为两人之间存在职务关联性。
法院也认定受贿罪名成立。合议庭认为,涉案的500万韩元,即使与A某企业获得补助金的事实无关,也已足以引发对职务执行公正性的怀疑。
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表示:“受贿或违反《政治资金法》的犯罪动摇民主主义的根基,犯罪性质恶劣”,“金议员利用自身职务地位收受贿赂和政治资金,并在调查初期为掩饰犯罪而多次下达指示或进行游说,上述情节等均被综合考虑后作出量刑”。
对于公务员B某,合议庭表示:“其根据自身的公职生活经验本应知晓当时行为不当,却仍然参与其中,但其身为议员与公务员,在被告 Kim Changho 的游说之下,仍自案件初期起如实陈述事实,在查明案件实情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综合这些因素后确定了量刑。”
如果该刑罚维持至大法院终审,金议员将失去其职务。根据规定,若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因违反《政治资金法》等被判处罚金100万韩元以上刑罚并最终确定,即丧失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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