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赶在6月21日截止日前提交实施计划,申请被退回
金浦市同步推进解除开发限制区与指定城市开发区
京畿道金浦市25日表示,金浦市今年2月从京畿道获得了本年度开发限制区解除总量支持,作为项目实施预定者在4月和6月分别完成了城市开发区划定提案及补充材料提交的“金浦高村地区复合开发项目”,因民间参与者选定适用的宽限期届满而被退回。
项目实施预定者因城市开发法修订,必须在今年6月21日前完成城市开发区划定,但未能在期限内履行为解除开发限制区和划定城市开发区所需的程序,最终导致项目被退回。
金浦高村地区复合开发项目于2018年通过公开招募民间参与者启动,但由于2021年广域城市规划制定指引发生变更,只能集中精力重新争取已被收回的开发限制区解除总量支持。为此,金浦市自2021年起持续就解除总量支持开展积极协商,并在今年2月艰难地从京畿道争取到了解除总量支持。
然而,随着2021年城市开发法修订,对民间参与者选定方式等进行了强化,必须在今年6月21日前完成城市开发区划定。尽管项目实施预定者于4月和6月分别提交了城市开发区划定提案及补充文件,但用于履行居民公示公告、中央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等后续程序的时间已然不足,城市开发区划定提案最终被退回。
此外,针对部分舆论提出的“在解除开发限制区之前,由金浦市长行使权限即可划定城市开发区”的主张,金浦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与制定开发限制区法的宗旨正面相悖的主张。
在城市开发区划定之前先行解除开发限制区,是必须履行的程序。作为公共机构,我们在合法范围内为缩短期限积极推进行政,包括同步推进开发限制区解除和城市开发区划定等,付出了全方位努力。以错误解读为依据的歪曲报道和虚假信息的传播,会损害行政公信力并引发居民混乱,我们将积极应对。”
据目前金浦城市管理公社介绍,金浦高村地区复合开发项目今后的推进计划尚未确定,将慎重研究后再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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