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委因“违规自行处置放射性废弃物”对韩水源处以罚款 View original image

原子力安全委员会25日表示,自今年2月起对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所属全部核电站开展为期4个月的自处置实际情况特别检查后,共确认75起未遵守(遗漏)自处置程序的案例,拟对此处以罚款。


所谓自处置,是指在放射性废物中,各核素的浓度经确认低于原子力安全法规定的允许标准时,将其按一般废弃物同样方式进行焚烧、填埋或再利用等处置。


此次特别检查是对审计院今年2月发布的针对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的审计结果所作的后续措施。当时审计院指出,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在2018年至2023年期间,未经原安委批准,处置了蓄电池、灯具等放射线管理区(以下简称管理区)内的4569件放射性废物,并向其下达了“注意”处分。所谓放射线管理区,是指放射线剂量率、放射性物质浓度等有可能超过原安委规章所设定基准值的区域。


由于在放射线管理区中使用的物品可能已被放射性物质污染,如拟对其进行自处置,必须附上证明各核素放射能浓度低于自处置允许标准的相关文件,并取得原安委批准。


原安委此次特别检查在审计院指出的问题之外,扩大了相关物品和期间等检查范围,以确认是否存在额外违规。结果发现,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对管理区内部分放射性废物,仅确认了表面污染度,而未确认放射能浓度,便在未经原安委批准的情况下予以废弃的额外案例。


确认的物品包括蓄电池、照明器具、火灾·烟雾探测器、恒温恒湿机、灭火器等,连同审计院已确认的结果在内,数量共计5412件,合计75起。


另一方面,原安委表示,对未经批准即被废弃物品的放射能浓度进行确认后发现,其平均值约为自处置允许标准的2.37%(最低0.03%~最高14.0%)水平,处于自处置标准之内,放射线影响微乎其微,被评估为对安全不存在问题。



原安委称,将对上述违规案例处以罚款,并计划要求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其中包括修改相关程序文件和加强自处置管理等,以防类似情况今后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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