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综合考虑法律标准和企业支付能力……明年最低工资应当冻结”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于25日表示:“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资支付能力已面临极限,经营环境日益恶化,这一点在决定明年最低工资时必须予以考虑。”
23日,在首尔汝矣岛中小企业中央会举行的“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存呼吁决定最低工资、关于2026年适用最低工资的中小企业界记者会”上,与会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高喊口号。2025.06.23 记者 Yoon Dongju
View original image在本月19日召开的第6次最低工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资方委员曾将明年最低工资的初始案提出为“冻结”。经总解释称,这是“综合反映法律中例示的最低工资决定标准以及工资决定时最重要的企业支付能力等因素的结果”。
经总说明称:“我国最低工资已经达到适当水平上限——中位工资60%,并且远高于七国集团(G7)国家平均水平(以2024年为基准为50.1%)。在住宿及餐饮业等部分行业,最低工资已超过该行业中位工资的80%,现行最低工资水平也已难以承受。”
经总表示:“过去10年名义工资上涨39.2%的同时,最低工资上涨了89.3%。以每周工作15小时以上、享有法定带薪周休假补贴的劳动者为对象计算,其法律最低工资上涨率高达127.3%。”
经总解释称,由于最低工资如此大幅上升,去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比率增至12.5%,约为2001年(4.3%)的3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人数也从2001年的57.7万人增至2024年的276.1万人。低薪劳动者集中分布的住宿及餐饮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比率高达33.9%,而人均增加值仅为2811万韩元,处于极低水平。
经总还指出:“过去10年中,单位时间劳动生产率增幅为12.7%,远低于最低工资89.3%的涨幅。我国单位时间劳动生产率为54.6美元,仅相当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平均水平70.6美元的77.4%,相当于七国集团(G7)平均水平80.6美元的67.8%。”
经总估算称,以月度换算,最低工资为206万韩元,已能够满足最低工资制度政策对象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费用。
经总表示:“最近5年最低工资累计涨幅为18.1%,高于同期物价涨幅14.8%;过去10年最低工资累计涨幅也达到89.3%,是同期物价涨幅21.2%的4.2倍。”并批评称:“以个别年份物价涨幅高于最低工资涨幅为由,主张大幅上调最低工资的论调并不妥当。”
同时,经总认为,以最低工资为基准的收入分配指标虽然已达到目标,但最低工资上调对整体收入分配改善并未产生显著效果。
经总表示:“随着最低工资从2007年的3480韩元上调至2024年的9860韩元,上涨幅度达183.3%,同期最低工资相当于中位工资的比重也从48.6%大幅升至63.4%,基于最低工资的收入分配指标目标(相当于中位工资60%)已经实现。”
但经总补充称:“整体收入分配指标几乎没有改善。这是因为由于最低工资上调导致的就业减少以及个体经营者收入下降等因素,抵消了最低工资上调对收入分配改善的效果。”
经总本部长、最低工资委员会资方委员Ha Sangwoo表示:“在内需不振长期化、内外部不确定性加剧等复合危机形势下,个体工商户以及中小·微型企业的困难将进一步加重。既然从明年起已无法按行业区别适用最低工资,就应以连现行最低工资水平都难以承受的行业为基准来决定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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