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Naver属监管对象”
律师广告、医疗广告监管类似
根据法务部近期发布的《律师搜索服务运营指引》(下称“指引”),禁止将特定领域或关键词拿出来进行竞价,并按照中标价格顺序将律师等优先排列的所谓点击付费(Cost Per Click·CPC)方式广告后,律师业界将“公共型广告平台”和“成功报酬型广告模式”视为替代方案。
公共型广告平台是一种由大韩律师协会(下称“律协”)及地方律师协会等律师团体为主体运营的门户平台。律协目前正在运营名为“我的律师”的搜索服务,业内正在讨论按照此次发布的指引对该服务进行改版,并提高其大众认知度和可达性。
成功报酬型模式并非每次点击就产生费用的“流血式竞争”形态,而是在实际承接案件或完成专业咨询时,由个别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支付费用。无论是委托还是咨询,只有在即将提供或已经提供实质性服务时才产生费用,这样可以摆脱当前无论如何投放广告,只要在曝光排序中落后,转化为实际业绩的可能性就大幅降低的CPC模式。
也有观点预测,像“Lawtalk”这样的法律科技平台将重新崛起。Lawtalk的运营公司“Law&Company”表示,在指引发布一周后已修改服务运营政策,全面反映指引内容。支付广告费的律师会比免费会员优先曝光,但在付费律师之间不再区分高低,全部采用月度包月制,并随机决定曝光顺序。各律师个人主页上关于报酬金额的标示也被删除。位于首尔瑞草洞、经营个人办公室的一名律师表示:“随着指引发布,Lawtalk进入了制度内平台体系,这不就成为其与Naver竞争的契机了吗?”
律师业界和平台业界还指出,可以参考“看医疗广告就能理解律师广告监管”的思路。原因在于,律师广告监管呈现出与医疗平台监管趋势相似的走向。根据《医疗法》,非医疗人员为医疗机构发布信息的行为被视为非法医疗广告,这与《律师法》中禁止非律师进行介绍、居间等行为具有相似性。
知名医疗平台“江南姐姐”禁止以有形或无形对价为条件撰写评价,或带有引诱患者意图,点名特定医疗机构或医生;也不允许包含超出一般人常识、涉及专业医疗行为的内容。本次法务部的指引同样允许实际体验过法律服务的用户撰写个别评价或使用后记,并发布在律师搜索服务上。搜索服务运营者如发现用户发布的评价等内容是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处收取对价后发布的,可以要求发布该评价的用户进行修改、变更,或将其删除。
政府在医疗平台领域采取的是“扶持技术领域、监管介绍与中介”的方式。法律平台方面,也可能是在激活视频咨询等技术的同时,将介绍与中介纳入由法务部管理的轨道。
最近提出的《医疗法》修正案中,包含了允许非面对面诊疗的范围、中介业者申报义务以及禁止行为(介入医疗判断、介绍或推荐特定机构、收受对价等)。有观点认为,在法律平台领域也会适用类似结构:与其讨论广告、中介竞争的上限,不如在激活法律科技的同时,构建由法务部统一管理平台的体系。
法务部法务科长Lee Sijeon于6月19日出席“2025 Legal Tech & AI Show(法律科技与人工智能特别展·LTAS)”时,明确表示,指引的适用对象也包括Naver等门户网站。Lee科长表示:“如果支付高额广告费就能获得优待,将会助长律师之间的流血竞争,而这部分负担最终会转嫁给国民。鉴于最终选择权在用户手中,必须区分‘连接律师’与‘提供连接场所’这两者。”
法务部计划近期与门户企业举行座谈会,讨论指引的遵守方案,并将与日本法务省继续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林贤敬 《法律新闻》记者
Seo Hayeon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