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停车区域设置及运营条例》代表提案

光州西区议会议长 Jeon Seungil 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置及运营国家有功者优先停车区域的条例》在17日举行的第331次第一次定期会议会期中,通过了社会城市委员会审议。

全承日 光州西区议会议长。光州西区议会提供

全承日 光州西区议会议长。光州西区议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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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依据《国家报勋基本法》第5条制定,旨在提高国家有功者停车便利性、加强日常礼遇,为在公共设施及多重利用设施内设置和运营优先停车区域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条例规定,在西区厅设置和管理的公共办公楼、公用停车场等公共设施中,如停车位数量在30个以上,则至少应设置1个以上优先停车位;同时,对大型超市、医院等多重利用设施也予以设置优先停车区域的建议,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民间领域。


根据条例,依据《关于国家有功者等礼遇及支援的法律》等个别法律而享受礼遇的5·18民主有功者、参战有功者、报勋补偿对象者等国家有功者本人乘坐车辆时,可以使用该优先停车区域。


如欲使用优先停车区域,需在车辆外部粘贴由西区厅长发放的国家有功者汽车标识。若未载有国家有功者的车辆停放在优先停车区域,优先停车区域管理人可建议其将车移至其他地点停放。


Jeon Seungil 议长表示:“对为国家奉献的国家有功者的礼遇,不应停留在宣示层面,而应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切实感受到。”他还表示:“希望本次条例有助于在当地扩散报勋文化,今后也将更加努力提升国家有功者的福利并维护其权益。”


该条例案预计将在25日召开的第三次本会议上进行审议,如获通过,将立即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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