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in Gyu忠南道议员提出“忠南道决算及预备费支出批准条例案”
决算书等文件须强制提交议会
忠清南道议会着手制定制度性装置,以提高执行机关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并强化责任性。
忠清南道议会17日表示,由无党籍议员 Ji Minkyu(牙山第6选区)代表提出的《忠清南道决算及预备费支出批准相关条例案》已在第359次定期会行政文化委员会第2次会议上按原案通过。
条例案规定,道知事应依据《地方会计法》编制决算书并提交道议会,预备费支出明细则须作为与决算书分开的议案另行提交,接受议会批准。
此外,当执行机关使用预备费时,应按季度向常任委员会和预算决算特别委员会报告使用明细,以确保预备费执行情况的透明性。
同时,条例案还规定,道知事必须将依据《地方自治团体基金管理基本法》编制的基金决算报告书,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议会并接受表决;若未能获得议会对决算及预备费支出的批准,则须采取反映其事由的相应措施。
Ji议员表示:“为防止道民的税金被随意浪费而发挥监督职能,是道议会最基本的职责”,并称:“希望通过本次条例制定,营造更加负责任的预算执行环境,成为提升道财政运营透明度和效率性的契机。”
《忠清南道决算及预备费支出批准相关条例案》预计将在本月24日召开的第4次本会议上接受最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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