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建议国防部,当军队中发生苛刻对待等行为时,应当将加害人的处分程序等事项告知受害者。


首尔中区国家人权委员会外景。韩联社供图

首尔中区国家人权委员会外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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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于16日表示,已建议国防部长修改《军人事法》《军务员人事法》等相关法律,当因职场内苛刻对待而对军人或军务员作出惩戒处分时,应使受害者能够了解惩戒程序的整体情况。


此次建议是因为一名在部队遭受言语暴力的空军士兵向人权委提出申诉,称自己未被告知加害人的惩戒程序,人权委据此作出了相关举措。


这名受害士兵去年举报了4名对其实施言语暴力等苛刻行为的同僚,调查官当时对他说“等候联系”,但此后他再未收到任何联系。之后,他通过部队广播听说其中一名加害人即将退役,遂向法律副士官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惩戒程序已经结束,并无告知义务”。


部队方面向人权委解释称,对于加害人惩戒程序的进展情况,并无法律上的通知义务。《军人事法》《军务员人事法》等目前只规定在性暴力犯罪或性骚扰案件中,才需向受害者告知惩戒程序。



人权委表示:“考虑到除性暴力犯罪和性骚扰外,法律并未规定有义务通知惩戒处分结果,因此部队方面并不负有向受害士兵告知惩戒程序整体情况的义务。”但同时也指出:“即便将加害人的惩戒处分结果通知给职场欺凌的受害者,也不会对加害人的辩护权造成重大限制,因此有必要为在惩戒程序进展过程中共享相关信息提供法律依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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