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代表谎称“要在温哥华建公寓”骗钱
潜逃期间即便被裁定强制遣返仍提起不服诉讼

一名声称要在加拿大温哥华兴建超高层公寓、从国内投资者处骗取逾100亿韩元后逃往海外的企业家,在犯案20年后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联合新闻社11日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5庭(审判长 Ji Guyoun)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的诈骗罪名,判处某建筑开发公司代表 Jung某有期徒刑7年。法院在宣判实刑的同时,撤销此前准许的保释,当庭将 Jung某收监。Jung某在审理过程中主张“公诉时效已过”,但法院认为,他出境前往加拿大期间公诉时效中断,因而未予采纳,并认定其全部指控罪名成立。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全景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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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某被指控于2005年以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建设超高层公寓为名,从韩国投资者A某处骗取约102亿韩元投资款并占为己有。2008年7月,相关机关接到自称遭 Jung某诈骗的控告时,Jung某已逃往海外。据悉,他在因另一宗诈骗案被不拘留起诉、接受审判期间,又在追加控告书递交后逃跑。


政府于2012年4月向加拿大司法部提出将 Jung某引渡回国的请求,但因加拿大当局要求补充资料等原因,遣返被推迟。Jung某在约15年间通过打官司、申请难民资格等方式持续过着逃亡生活。即便在被决定强制遣返后,他仍聘请律师提起不服诉讼,直到2023年9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才最终裁定将其引渡为罪犯。检方于同年11月将被强制遣返的 Jung某在拘押状态下移送审判。



法院指出:“本案从算术上的受害金额来看,单从名义金额就已超过100亿韩元,以当前标准折算,数额应更高”,“最重要的是,受害者因此丧失了大部分财产,至今仍遭受严重痛苦。”随后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被告为逃避约15年的刑事处罚而滞留国外,最终通过罪犯引渡程序被强制遣返”,“其间几乎看不到有任何弥补损失的情形,而且被告早在1998年就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前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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