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律师事务所出面分析并建言劳动政策

随着新政府预告将对劳动和产业安全政策进行全面重组,预计企业整体经营环境的变化在所难免。主要律师事务所认为,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节法(简称劳动组合法、俗称“黄色信封法”)修订、将禁止综合工资制以法律形式明确化、引入每周4.5天工作制等措施,现实落地的可能性较高。但也分析称,由于以社会协商和立法程序为前提,施行时间和具体内容都可能存在变数。


虽说不会“戒严式推出”黄信封法、包月工资制、4.5天工作制 但须及早应对 View original image


用人单位责任扩大

新政府不论合同名称或形式如何,正以实质为中心推进“所有工作的人”权益强化。制定“工作场所权利保障基本法”就是典型案例。该法案以保护自营业者、特殊雇佣人员、平台劳动者等未被纳入既有劳动者概念的劳务提供者为核心内容。如果该基本法得以制定,此前未被承认为劳动者资格的人,也将享有雇佣保险、工伤保险、健康保险、国民年金、职业能力开发支持、不当解约限制、禁止职场欺凌和性骚扰等“权利”的保障。一旦雇佣保险和工伤保险义务化成为现实,相关负担可能转嫁到平台企业等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要求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应对。法务法人世宗建议,企业应将劳务提供者转为劳动者身份,或调整劳务提供者数量,并事先注意和管理,避免劳务提供者被误认为劳动者。


集体协商责任到何种程度

预计对劳资关系产生深远影响的“黄色信封法”现实化可能性较高,需要综合性应对。该法案通过扩大用人单位的概念,使发包方企业负有与承包方劳动者进行协商的责任,并限制因争议行为(罢工等)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如同修正案第2条所示,在界定用人单位时,将“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者”扩大为“能够对劳动条件进行实质性、具体支配和决定者”,则承包方工会向发包方要求集体协商的可能性大幅增加,而发包方则必须判断其地位后决定是否应对协商。在此情况下,企业可能因拒绝集体协商而成为刑事处罚对象,并出现是否属于“实质性支配力”的问题须由法院作出判断的案例。结果是法律不确定性可能长期难以消除。在实务层面,如何设定协商窗口的单位问题正成为核心争点。Lee Ukrae(58岁,司法研修院第22期)法务法人太平洋律师表示:“企业应设定在效率最高、并且能够将劳动组合法上的限制降到最低的协商单位,形成其依据,并对协商要求作出回应”,“发生争议时,争取获得协商单位设定合法的判断十分重要,因此必须以一贯的逻辑进行应对”。


每周4.5天制分阶段引入

主要律师事务所分析认为,“每周4.5天工作制”很可能采取分阶段、渐进式引入。法务法人Barun分析称,引入每周4.5天工作制时,由于生产天数减少而导致生产率下降令人担忧,与弹性工作制的导入相结合的折中方案,可能成为现实可行的解决路径。法务法人Yulchon则根据总统Lee Jaemyung(61岁,第18期)“不会采取戒严式引入”的发言,判断分阶段试点运营的可能性更大。各律师事务所建议,企业应通过提高年假消化率、引入人工智能(AI)等方式制定维持生产率的策略。


劳动管理体系整顿势在必行

对“综合工资制”的禁止也有望被立法化。“固定加班费制”同样成为可能受到规制的对象。法务法人广场、太平洋、Yulchon一致分析称,虽然将最高法院在判例中例外认可的综合工资制和固定加班费制一并纳入规制的可能性较低,但政府加强劳动监察的可能性很高。一旦实行一刀切规制,就需要按照实际延长工作时间的测定支付个别的加班工资,因此必须建立明确的工时测定及管理体系。Jin Changsu(58岁,第21期)法务法人广场律师表示:“如果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测算加班时间并支付加班费,反而也不能排除对劳动者不利的可能性”,“如果既有工资体系是对劳动者更为有利的,那么就更应当彻底完善时间管理制度”。随着企业对新政府劳动政策的高度关注持续升温,法务法人HwaWoo将于6月19日邀请前雇佣劳动部次官Lim Seojung举办“新政府劳动政策方向”研讨会。



记者 Seo Hayoun,《法律新闻》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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