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选举法发回重审案”将被延期…法院称“系依据宪法第84条采取的措施”
高等法院将审判纳入不受起诉特权解释
其余4个审判可能中止
法院延期了关于总统Lee Jaemyung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件的发回重审庭审日期。由此一来,该发回重审在李总统任期内不开庭的可能性大幅增加。
9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7部(审判长法官 Lee Jaekwon)表示,原定于本月18日进行的李总统发回重审庭审日期,已根据宪法第84条改为“日后指定”。所谓“日后指定(推定)开庭日期”,是指在变更、延期或继续审理案件时,不指定下一次具体开庭日期的情形。
此前,发回重审合议庭曾将首次公判期日定在总统选举前的上月15日,但在李总统方面提出请求,希望将期日延期至大选之后,法院遂将庭审日期改期至本月18日。
首尔高等法院解释称,此次措施是依据宪法第84条作出的。宪法第84条规定:“除犯有内乱罪或外患罪的情形外,总统在任期内不受刑事上的诉追。”
随着发回重审的推进被推迟,此后所有预定的相关审判也极有可能全部中止。虽然各合议庭可以就是否中止审判作出不同判断,但此次首尔高等法院的决定预计也会对其他案件的合议庭产生影响。目前,李总统除公职选举法违例发回重审外,还在就5起案件受审,包括伪证教唆嫌疑、大庄洞·白玄洞·城南足球俱乐部·慰礼新城开发相关嫌疑、Ssangbangwool对朝汇款嫌疑、公司信用卡挪用嫌疑等。
围绕宪法第84条所规定的总统不受诉追特权是否适用于已经进行中的审判,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解读。“诉追”分为弹劾诉追和刑事诉追,宪法第84条仅涉及刑事问题。按照国语词典,“诉追”是指起诉,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若按照条文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已对李总统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继续审理。鉴于宪法第84条旨在保障总统稳定开展国政运营,关于是否应将与起诉相衔接的整个审判程序一并纳入适用范围,或不应如此,学界与法曹界存在尖锐对立。
另一方面,李总统因在2021年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党内竞选过程中,发表“并不认识已故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第一处处长 Kim Moonki”的言论,以及有关白玄洞的相关发言涉嫌虚假,于2022年9月被移送审判。前任党代表在去年11月一审中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这一刑期属于“丧失议员职务”的量刑档次,但今年3月二审被宣告无罪。随后,最高法院于5月1日撤销二审判决,并以有罪意见发回重审。由于下级审必须遵从最高法院的结论,高等法院无法违背全员合议庭的结论,将其改判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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