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发本国护照申请并执行强制遣返

法务部对一名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过2年拒绝出境并处于非法滞留状态的被保护外国人采取了强制遣返措施。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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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法务部表示,对一名非法滞留者A某实施了强制遣返措施。A某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向本国申请护照签发,也拒不回国。本次措施系通过为A某签发旅行证明书,由出入境管理公务员直接押送其返回本国的方式实施。


A某于2018年4月以旅游为目的入境后非法滞留,并在无证驾驶等行为中违反本国法律而被下达强制遣返命令,但此后2年7个月内一直拒绝出境。


A某在滞留于保护设施期间,曾破坏内部闭路电视监控,被判处罚金;又破坏安装在保护设施天花板上的照明灯,吞下螺丝钉住院治疗等,破坏了保护设施内部秩序。


其间,由于A某所属国家的国内法规定,在本人未直接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无法签发护照,导致无法对其实施遣返。对此,法务部向该国大使馆提出利用我国旅行证明书进行遣返的方案,并表示,经过与该国大使馆的紧密协商,最终得以将A某予以遣返。



法务部称:“预计会有更多获得强制遣返命令的外国人,利用设定了保护期限上限的修订《出入境管理法》的立法宗旨而拒绝申请护照。但我们将通过与相关国家大使馆协商,尽可能迅速地将被保护外国人送回其本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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