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内8座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有害性轻微

正在运行的济州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朴昌元 记者提供

正在运行的济州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朴昌元 记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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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州特别自治道上下水道本部30日表示,对道内污水处理厂除臭设备产生的排放气体中对人体有害成分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确认不存在因除臭药剂而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忧虑。


此次调查为消除道民对污水处理厂除臭机药剂毒性争议的担忧而实施。上下水道本部于今年3月委托大韩产业保健协会,对道内8座污水处理厂除臭机设备排放气体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盐化氢、氢氧化钠)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道内8座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测定值均远低于人体暴露标准。


以各污水处理厂测得的最高值为基准,盐化氢在济州(0.0024)、东部(未检出)、西部(0.003)、保木(0.0024)、色达(未检出)、大静(0.0046)、南元(未检出)、城山(0.0024)等处的8座污水处理厂平均测定值为0.00185,相当于人体暴露标准(1ppm)的1/500以下水平。


另外,氢氧化钠(烧碱)在济州(0.0334)、东部(0.0703)、西部(0.0459)、保木(0.0965)、色达(0.1102)、大静(0.1036)、南元(0.0642)、城山(0.0942)等处的8座污水处理厂平均测定值为0.0773,相当于人体暴露标准(2ppm)的1/25以下水平。


本次调查依据《产业安全保健法》第125条及雇佣劳动部公告第2020-44号(关于作业环境测定及精度管理等的公告),在污水处理厂内排放气体最高暴露地点,采用区域样品采集方法进行测定,并选定除臭设备排放气体排放口、与民居最近的污水处理厂用地边界等共3个地点实施。


盐化氢的测定连续进行6小时以上;氢氧化钠则作为已设定最高暴露标准的物质,在最高暴露时段(上午9时至12时)通过短时间(15分钟)测定方式实施。


Jwa Jaebong 济州道上下水道本部长表示:“调查结果显示,测定数值相对于人体暴露标准处于极低水平,由污水处理厂使用的除臭机药剂成分而对人体造成有害影响的忧虑不存在。今后将把道民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做好持续的设施检查和安全管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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