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高等法院在再审中认定侦查过程中存在虐待行为

因所谓“统一革命党重建委员会事件”被判死刑并服刑16年的在日同胞已故 Jin Duhyeon 先生,日前被最终确认无罪。这是发生在朴正熙政权时期的案件,自死刑判决确定后时隔49年才得以翻案。

“统一革命党事件”故 Jin Duhyun 先生时隔49年获再审…最高法院最终宣判无罪 View original image

29日,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法官 Lee Sugyeon)对 Jin 先生和已故 Park Seokju 先生涉嫌违反《国家保安法》一案的再审中,维持原审无罪判决并予以最终确定。大法院表示:“原审在证据能力、供述任意性以及补强证据相关法律适用上并无误解等足以影响判决的错误。”


统一革命党事件是指1968年8月中央情报部发表的所谓“接受朝鲜指令人士结党从事反政府活动”的间谍团案件。Jin 先生和 Park 先生于1974年9至10月间被带往陆军保安司令部,在非法拘禁状态下遭受伴随酷刑的审讯。被移送审判后,两人在1976年被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10年。


此后,Jin 先生于1991年获得特别赦免与复权决定并获释,而据悉 Park 先生则于服刑中的1984年去世。Park 先生直到1998年才在身后获得特别赦免与复权决定。


之后,遗属于2017年10月以侦查过程中存在非法行为为由提出再审申请。负责再审的首尔高等法院在去年10月宣判两人无罪。合议庭指出:“被告人在非法逮捕和拘禁的状态下接受侦查,并且有相当高的可能性在侦查过程中遭受了酷刑”,因此认定两人在侦查机关和法庭上的陈述均不具备证据能力。



在警方阶段制作的扣押笔录和扣押物,也因系保安司调查官在非法拘禁状态下实施扣押而被认定不具备证据能力。检方不服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并无错误,当日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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