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消防部门吁“如有疑虑立即报警”

世宗消防署防止失约诈骗海报。世宗特别自治市消防本部提供

世宗消防署防止失约诈骗海报。世宗特别自治市消防本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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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借政治人物、艺人名义的所谓“爽约诈骗”不断蔓延之际,连冒充消防机构的案件也发生了,相关当局已出面提醒。


据世宗南部消防署23日通报,19日有人以消防机构名义向世宗市翰林洞一家餐馆订购了价值27万韩元的盒饭。下单者通过短信发送了伪装成正式公文的“物品给付结算承诺书”,并表示次日会来取餐,但最终并未现身。


此后,业主为收款前往119安全中心说明情况,结果确认下单者并非隶属于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


世宗南部消防署相关人士表示:“近期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冒充消防机构的受害案例。若出现可疑情况,希望大家务必立即直接向相关机构核实。”并提醒公众注意。



另一方面,业主近期将以妨害业务罪向警方提交控告书。依据刑法第314条(妨害业务罪),以人的威力或其他方法妨碍他人业务者,可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但仅仅是“爽约”并不会一概认定构成妨害业务,还需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故意性、反复性、组织性以及是否实际造成业务妨碍等因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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