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同一企业多次单一来源合同次数和金额、强化设计变更条件等以提升透明度
据悉,为营造透明、公正的合同环境,九老区(区厅长 Jang Inhong)制定了改进单一报价任意合同的方案,并已正式开始实施。
主要改进内容包括:△限制同一企业任意合同的签订次数及金额 △限制通过设计变更突破任意合同金额上限 △限制在预算反映申请时的过度要求等。
任意合同是指根据《地方合同法》,不采用招标等竞争方式,而是任意选择合同相对方进行物品、服务等给付的合同。
特别是,鉴于任意合同的特性,承办人可自行选择合同相对方,容易导致合同集中于少数企业,区为防止这一问题,将任意合同的累计金额上限定为2亿韩元。这是在原有“与同一企业签订任意合同5次以上须撰写事由书”的基础上,新增金额限制这一实质性措施。
此外,为防止通过设计变更规避任意合同金额上限,或将其恶意用作在无竞争情况下向特定企业提供特惠的变通手段,规定在签订任意合同后,如通过合同变更导致任意合同金额(估算价格2000万韩元,女性·残疾人·社会企业为5000万韩元)上限被突破,或增额超过原合同金额的50%,则必须提交载明设计变更事由及明细的方案,作为强制义务。
同时,区在进行预算反映合同委托时,将要求附上事由书及不少于3家企业的比较报价单等改进事项,并计划在今年6月前将其明文化写入九老区合同业务规定,以提高执行力。
九老区区厅长 Jang Inhong 表示:“此次实施任意合同改进方案,将有助于弥补任意合同在运营上存在、且易于产生预算浪费和腐败可能性的缺陷,并成为提升公正性的契机。今后也将尽最大努力,使九老区成为获得区民信赖的廉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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