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on Hyangeop议员提出《职务发明权利保障法》议案
“职务发明补偿的法律义务”
隶属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的国会议员 Kwon Hyangeop(共同民主党·顺天光阳谷城求礼乙)代表提案了《职务发明权利保障法》(发明振兴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以确保对职务发明给予正当补偿。
现行法律规定,为了鼓励和支持从业人员积极进行与职务相关的发明,即使在用人单位继受专利权或设定独占实施权的情况下,也必须向其支付“正当的补偿”。
有意见指出,由于即便用人单位未向完成职务发明的从业人员支付“正当补偿”,法律也缺乏具有实效性的制裁措施,从业人员无法获得法律明示的权利保障。
尤其是,法院曾判示:“职务发明补偿金是为了保护相较于经营者处于不利地位的从业人员的权益并振兴发明而被认可的,属于强行性规定,因此,对补偿金加以限制的合同或工作规章无效。”
据此,修正案提出了多项改进方案,包括实施职务发明补偿实态调查、制定补偿规定、设立并强制履行职务发明审议委员会的审议义务、以及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出席义务等。
Kwon议员表示:“在知识产权成为技术霸权核心的时代,如果产业一线的创造力和努力不能转化为‘正当补偿’,这就是制度的失败”,并强调“职务发明补偿不是企业的善意行为,而是法律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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