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任期内停止审判法”提案成为代表议案
“明确规定在任总统的公判程序予以中止”

Min Hyungbae称“围绕总统不诉追特权的解读争议已告一段落” View original image

在当选总统之前被移送审判或正在受审的情况下,一旦就任总统后,所有公判程序一律中止的法案已经被提出。


共同民主党议员 Min Hyungbae(光州广山乙)2日代表提出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内容为:现任总统作为被告时,除犯有内乱罪、外患罪的情形外,其任期内一切公判程序均应中止。


我国宪法第84条明确规定:“总统除犯有内乱或外患之罪外,在任期间不受刑事上的诉追”,赋予现任总统不受诉追的特权。但围绕诉追的范围究竟仅限于提起公诉,还是可以扩大解释为包括侦查和审判在内的整个刑事程序,解读上的争议一直持续存在。


如果针对总统的刑事审判在其任期中进行,不仅会对国政运作造成重大妨碍,也可能对政治中立性和司法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为了切实保障不受诉追特权,有必要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在任期间中止公判程序。


美国联邦司法部所属法律顾问局(Office of Legal Counsel,OLC)曾在1973年、2000年及2019年三次作出权威解释,认为“依据宪法,现任总统不得成为起诉及刑事程序的对象”。此外,法国通过2007年宪法修正,明确规定总统在任期内不得成为出席要求、提起诉讼、讯问、预审及诉追的对象。


Min议员表示:“考虑到总统在宪法上所承担角色的重大性,其地位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绝非理想状态”,“希望通过本次修正案,终结围绕总统不受诉追特权的解释争议,明确其适用范围,从而提升法律的稳定性”。


另一方面,Min议员当天还同时代表提出了:▲对法官或检察官故意歪曲法律原理或捏造事实予以惩处的《刑法修正案》;▲为缓解在大法官任命中过度偏向法律界、扩大社会多样性的《法院组织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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