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60%房地产信贷的银行…应通过放松资本监管扩大公司金融[金融创新:设计增长]①
银行提供58.6%房地产信贷
企业贷款不利于资本充足性
RWA监管放松空间有限…须遵守巴塞尔Ⅲ
增资是银行更易行之道
有望腾挪中小企业贷款空间
截至2024年末,韩国房地产信贷规模为1932.5万亿韩元,占全部民间信贷的49.7%。这意味着金融机构投放资金的一半流向房地产。在金融机构中,银行体系提供了房地产信贷的58.6%(1132.2万亿韩元)。
信贷供给过度集中于房地产,从宏观经济层面看同样不利。由于资金未能投向支撑韩国经济的尖端产业,增长动能正日渐削弱。这也不能单纯归咎于银行,而是因为当前政策方向本身对房地产信贷供给更为有利。为此,金融业界要求在不损害银行稳健性的范围内放宽监管,以扩大公司金融业务的呼声日益高涨。
企业贷款一增就不利于BIS比率……应放宽股票及中小企业贷款的资本要求
有观点指出,要把深陷房地产的金融资源引导至更具生产性的领域,就必须放宽对企业贷款、股票等风险加权资产(RWA)的监管。银行持有的各类资产,其风险加权资产比重各不相同。韩国的家庭贷款风险加权资产比率平均为15%,而企业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比率则在45%左右。风险加权资产比率越高,自有资本比率就越低,从资本充足性角度考量,银行只能偏好家庭贷款。这也是银行在家庭贷款中,尤其是股票质押贷款占比偏高的原因。
一家市中银行高层关系人表示:“去年为满足普通股一级资本充足率(CET1)要求,从第四季度开始我们有意缩减企业贷款”,“为了管理资本充足性,只能优先减少风险加权资产较高的企业贷款。”
金融业界在适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模型时,一直要求放宽风险权重。大型市中银行在贷款审查过程中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时,可在内部模型和标准模型之间进行选择。内部模型由金融公司自行计算预期损失值并直接估算回收率,因此难以一刀切式地放宽监管。
据悉,若采用标准模型,则可以对风险加权资产比重进行一定调整。由于是将各资产预设的风险加权资产比率与损失补偿值相乘的方式,即便略微下调标准,对银行而言负担也会减轻。
在家庭贷款领域,也有必要放宽目前僵化适用的风险值计算方式。大部分银行在家庭贷款和企业贷款审查中都采用内部模型。资本市场研究院高级研究委员Lee Hyo-seop表示:“与其直接调整标准模型本身,不如根据风险加权资产的类型,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允许降低相应的风险加权资产”,“例如,可根据如何界定住房抵押贷款中的合格抵押贷款条件来下调该部分的风险加权资产。”
这位研究员还表示:“目前在家庭贷款中,对住房抵押贷款、个体工商户等一律适用内部模型,但对于自营业者、小商工人等民生贷款,可以改用标准模型,或以更合理的方式计算风险值”,“小商工人违约率较高,导致风险加权资产被计得较高,如果放宽监管,既能实现对民生领域的资金供给,又能降低银行在资本充足性方面的压力。”
当局:必须遵守巴塞尔Ⅲ监管……考虑利用各类基金放宽RWA
虽然金融委员会已挽起袖子推进监管放宽,但外界评价其存在局限。原因在于,韩国遵循的是国际清算银行(BIS)下属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制定的巴塞尔Ⅲ监管框架。
巴塞尔Ⅲ是为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提升金融公司稳健性而制定的监管框架,全球各银行必须维持普通股一级资本充足率(CET1)4.5%、一级资本(Tier1)比率6%、BIS资本充足率8%以上。然而,金融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标准,自2023年1月起,建议金融控股公司旗下金融机构在合并口径下将CET1维持在12%至13%以上。
金融委员会虽有放宽监管的意向,但立场是不能偏离全球监管水准。一位金融当局关系人强调:“监管当局无法单方面超出巴塞尔Ⅲ的范围放松监管”,“尽管各国被赋予一定的监管放宽自由裁量权,但一旦违反巴塞尔Ⅲ,将对韩国全部金融机构整体施加惩罚。”
金融委员会委员长Kim Byunghwan在本月7日月度记者座谈会上表示:“不能违反关于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监管等方面的国际规则。我们正在与银行协商,在这一框架内寻找能够提供支持的方法。”其发言也是基于这一背景。
金融委员会目前正在研究的方案是“股权投资指引(暂称)”。目前,国内银行若通过购买企业股权等方式进行投资,将适用400%的风险加权资产比率。如由信用保证基金或技术保证基金等公共机构提供担保,则可下调风险加权资产比率。但银行每次都必须向金融监督院咨询政府担保及风险加权资产下调与否。
金融委员会一位关系人表示:“过去一旦就持股问题进行咨询,不同负责人可能会做出不同解读,导致股权投资决策耗时较长”,“我们正在制定相关指引,使银行在不增加资本监管负担的前提下,能够迅速作出投资决策。”通过这一方式,希望在巴塞尔Ⅲ监管框架之内实现对风险加权资产监管的放宽。
以银行为中心的欧洲金融状况也类似……前欧洲央行总裁德拉吉的金融改革建议引人关注
从前欧洲中央银行(ECB)总裁Mario Draghi于2024年9月9日发布的《欧洲竞争力的未来》(The Future of European Competitiveness)报告来看,其中包含颇具意味的内容。报告指出,为使金融能够真正发挥向高增长领域提供资金的作用,需要的不仅是放宽监管,还必须推进结构性转型。Draghi前总裁在报告中主张:“需要评估包括是否实施巴塞尔Ⅲ在内的现行稳健性监管,是否真正适合银行竞争力。”
不过专家们一致认为,从现实角度看,重新评估巴塞尔Ⅲ监管的可能性极低,因为这是已经在国际上达成共识的基本银行稳健性监管框架。与欧洲不同,韩国已经实施巴塞尔Ⅲ监管,这一点也被视为监管放宽的限制因素。换言之,目前金融委员会所研究的风险加权资产监管放宽力度,很可能低于市场预期。因此,有观点认为,与其通过放宽风险加权资产监管来腾挪中小企业贷款空间,不如通过银行补充资本的方式更为恰当。
金融研究院研究委员Kim Youngdo表示:“在当前稳健性监管结构下,贷款资产(风险暴露)一旦增加,风险加权资产随之同比例增加这一点属实,但风险加权资产的增幅并不会超过增加的风险暴露”,“这正是由于迄今为止得益于恰当的风险管理,采用内部模型的银行能够享受到风险加权资产削减效应。”他接着强调:“从稳健性监管的角度看,社会目前要求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这一要求若通过资本扩充来应对,将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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