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大法院宣判李在明“选举法”案…允许电视现场直播(综合)
5月1日下午3点全员合议庭宣判
审理进展罕见迅速…若无罪确定总统竞选步伐将加快
将于6月3日举行的总统选举中被视为将产生重大影响的共同民主党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选举法一案,其大法院全员合议庭的判决将于下月1日下午3时宣布。大选候选人登记(5月10日至11日)前十天公布的大法院判决,无论结果如何,都势必成为今后政局的变量。大法院在将案件提交由全体大法官参加的全员合议庭9天后、在二审宣判无罪36天后作出结论,如此快速推进在以往判例中极为罕见。
大法院于大法院长Cho Hee-dae将案件移交全员合议庭之日即本月22日召开了首次大法官合议,两天后的24日又举行了第二次合议。仅在此后一周便作出宣判,这意味着在24日审理过程中实际上已作出“结论”,随后只是进行判决书撰写等工作。大法官之间的合议在严密保密之下进行,不留会议记录,也没有书记官参加。在合议过程中,由资历较浅的大法官依次先行发表意见,最终以多数表决决定。本次参与全员合议的大法官包括大法院长Cho Hee-dae在内共有12人,结论不会出现6比6持平的情况,当大法官之间意见针锋相对时,握有最终“关键一票”的大法院长按照惯例会站在多数一方。
全员合议庭可能作出的结论有三种。首先是驳回上诉、维持二审无罪判决并予以最终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李候选人将在相对轻松的状态下面对大选。一位曾任大法院审判研究官的律师表示:“大法院似乎是不愿被卷入政治问题,因此异常加快了审理进度,最终很可能作出有助于减少混乱的判断”,“这与最近美国就Trump总统的司法风险问题所出现的舆论——‘应当尊重国民的选择,法院不应介入’——属于类似情况。”
第二种是全员合议庭以有罪为前提,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由高院重新决定刑期等事项。由于下级审必须遵循大法院判决,首尔高院不能违背全员合议庭的结论、再度改判无罪。不过,在选举法案件中,判决罚金“100万韩元以上”才会导致当选无效和被剥夺被选举权,因此“政治人物李在明”的命运,将取决于首尔高院发回重审时宣告的刑罚。如果对发回重审的判决再次向大法院提起再上诉,程序还将继续推进,因此在大选前得出最终结论事实上不可能。如此一来,李候选人将背负“有罪”这一负担参加大选,接受国民的选择。
最后一种情形是,大法院推翻二审无罪判决、直接改判有罪并自行确定刑期,从而作出最终判决。由于大法院作出这种“撤销并自判”的情形极为罕见,舆论认为其可能性并不高。然而,一位曾任首尔高等法院部长法官的律师指出:“从法律理论上看,认为二审无罪判决明显错误的法律界人士也很多,大法官若直接予以无罪确定,风险会很大”,“我认为,大法院之所以通过撤销并自判的方式快速推进审理,是为了宣告100万韩元以上的刑罚,并给共同民主党预留更换候选人的时间。”
如果大法院通过撤销并自判的方式,最终确定罚金在100万韩元以上,李候选人将无法参加大选,因为其被选举权将被剥夺。在这种情况下,共同民主党只能通过更换候选人来参加大选。相反,如果宣告的刑罚低于100万韩元,李候选人参加大选的法律障碍将消失。
另一方面,大法院决定对本次上诉审判决进行电视现场直播。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电视、大法院YouTube频道等,观看在大法院大法庭进行的宣判。李候选人不会出庭,大法院上诉审中被告并无出席义务。共同民主党方面也表示,李候选人不会出庭。此前下级审法院的判断截然相反:一审认定其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但二审法院则对李候选人的发言逐条进行区分,认为仅属“认识”或“意见表达”,据此全部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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