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午全员合议庭宣判
审理进展罕见迅速
若无罪确定 总统大选步伐加快
将于6月3日举行的总统选举中被视为将产生重大影响的共同民主党候选人Lee Jaemyung选举法违犯法案,其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判决将于下月1日下午3时公布。大选候选人登记(5月10日至11日)前10天作出的这一大法院宣判,无论结果如何,都势必成为今后政局的变量。大法院在将案件提交由全体大法官参加的全员合议庭9天后、在二审宣判无罪36天后作出结论,如此迅速的进程几乎找不到先例。
大法院于大法院长Cho Heedae将案件移交全员合议庭之日即22日首次召开大法官合议会,并于两天后的24日再次开庭。仅在此后一周便作出宣判,这意味着在24日审理过程中实际上已经得出“结论”,此后只是进行判决书撰写等工作。大法官合议在严格保密之下进行,不制作会议记录,也没有书记官出席。在合议过程中,由后任大法官依次先行发表意见,最后以多数表决决定结论。本次参与全员合议的包括大法院长Cho Heedae在内共有12名大法官,不会出现6比6持平的结论;当大法官意见针锋相对时,握有最终“关键一票”的大法院长站到多数一方是惯例。
全员合议庭可能作出的结论有三种。第一种是驳回上诉,维持二审无罪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候选人Lee Jaemyung将在相对轻松的局面下迎接大选。一位出身大法院审判研究官的律师表示:“大法院似乎是不愿被卷入政治问题,因此罕见地加快了审理速度,最终很可能作出有利于减少混乱的判断”,“这与最近美国围绕Trump总统的司法风险所出现的‘应当遵从国民选择,法院不应介入’这一说法属于类似情形。”
第二种是全员合议庭以有罪为前提,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由高院重新确定刑罚等事项。由于下级法院必须遵循大法院判决,首尔高院不能违背全员合议庭的结论改判无罪。但在选举法案件中,决定当选无效与剥夺被选举权的标准是“罚金100万韩元以上”的判决,因此“政治人物Lee Jaemyung”的命运将取决于首尔高院发回重审时宣告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程序上还可能就发回重审判决再次向大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在大选前作出最终结论事实上不可能。结果就是,该候选人将背负“有罪”的负担参加大选,接受国民的选择。
最后一种情形是,大法院推翻二审无罪判决,直接改判有罪并自行确定刑罚,从而最终定谳判决。由于大法院作出这种“破棄自判”的情况极为罕见,舆论认为其可能性并不高。然而,一位出身首尔高等法院部长法官的律师表示:“从法律理论上看,认为二审无罪判决明显错误的法律界人士很多,因此若直接维持无罪,对大法官而言风险很大”,“我认为,大法院之所以通过破棄自判作出100万韩元以上的刑罚,并迅速推进审理,是为了给民主党留出更换候选人的时间。”
如果大法院通过破棄自判最终确定罚金在100万韩元以上,该候选人将无法参加大选,因为其被选举权将被剥夺。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党只能通过更换候选人参加大选。相反,如果宣告的刑罚低于100万韩元,该候选人参加大选的限制将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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