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采纳专家意见推进航空安全创新方案
打造安全机场·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今后,每当航空公司机队规模超过一定数量时,都必须从零开始重新接受运行合格证(AOC)审查。所谓运行合格证,是政府核实并证明航空公司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程序,一旦被作出取消或停飞决定,就不能起飞。若航空公司在维修人力等安全领域加大投入,在航权分配中将更具优势。


国土交通部于30日公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航空安全创新方案。此前在去年12月客机坠毁事故之后,政府一直与由民间专家组成的航空安全创新委员会一起研究安全领域的改进对策。方案内容包括安全改造机场等基础设施、引导航空公司加大维修和安全投入等,同时也纳入了强化政府监管和管制职能的措施。


济州航空客机惨剧发生后,今年1月在事故现场打捞机身尾翼部分。联合新闻提供

济州航空客机惨剧发生后,今年1月在事故现场打捞机身尾翼部分。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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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队规模超一定标准时重新评估AOC
航权分配中安全性评分权重上调

目前,运行合格证只有在停飞超过60天时才会被列为复审对象。过去新冠疫情流行期间,只有Eastar航空因停飞而接受过复审,一般情况下只要通过一次认证即可持续维持。今后则改为随着航空公司规模变大,重新进行审查。


例如,当机队数量超过20架、40架、80架等一定标准时,将像最初审查时一样严格进行评估。对航空公司而言,必须扩充相关人力以及设备、设施等。政府也将通过增加航空安全监察员等方式,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国土部相关人士表示:“本次客机坠毁事故发生时,济州航空的机队规模在40多架左右,过去旧金山事故发生时,韩亚航空的机队规模在80多架左右”,“这意味着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将对维修等安全领域整体情况,按照初次审查时的标准进行细致检查”。


发生航空事故并造成死亡人员的航空公司,将在1年内被排除在航权分配对象之外。因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外部变量导致的事故除外。1年后将对其安全体系进行评估,通过者可重新被纳入下一轮航权分配对象;未通过者需再用6个月进行整改。


在分配航权时,将把安全性·保安性评价指标分值从35分提高到40分。航权会授予在各项评分中总分最高的申请航空公司,据悉通常得分最低的航空公司与最高分之间的差距也仅有3至4分。由此可见,5分并不是一个小分值。在定量评价时,将新增每架飞机对应的维修人力现状及增幅等指标;在定性评价中,将把安全教育投入情况作为新指标予以反映。对于是否配备备用飞机和机库、是否引进新机型、是否补充飞行员和维修人员等安全投资努力,将给予加分。


上个月24日,在仁川中区大韩航空飞机维修库,大韩航空相关负责人正在清洗应用新企业标识的飞机机身。2025.4.24. 记者 姜真亨

上个月24日,在仁川中区大韩航空飞机维修库,大韩航空相关负责人正在清洗应用新企业标识的飞机机身。2025.4.24. 记者 姜真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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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机场基础设施安全性
增强航空公司维修能力

机场基础设施也将向安全优先方向改造,例如将方位角设施改为贴地形式或易于折断的结构。全国所有机场将确保纵向安全区不少于240米,如难以实现,则安装跑道冲出防护装置(EMAS)。同时,视各机场情况改善跑道运行性能,并为应对安全威胁而配备反无人机系统。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将在务安机场试运行鸟群探测雷达,并于2026年前后陆续在仁川、金浦、济州机场引进。首先利用无人机阻止鸟群靠近,中长期则应用人工智能(AI)技术,开发具备鸟群分析与探测功能的无人机。为防止鸟击事故,还将增加专门人力和设备。机场运行合格证将改为每5年接受一次复检,由国土部定期审查机场是否建立起安全运行体系。今年下半年将引入机场安全性评价制度,并从明年开始实施。


为提升航空公司维修能力的方案也被纳入本次对策。对于被认为故障频发的B737机型,其飞行前后检查标准时间将从73分钟延长至80分钟,中间检查时间也将从28分钟调整为30分钟。A320F机型的中间检查时间标准将从18分钟延长至25分钟。其他机型的相关标准也将于6月前一并延长。


在扩充维修人力方面,将把计算最低维修人力时适用的从业年限标准,从现行2年提高到3年。各航空公司对于每周定期航班执行5班以上的海外机场,必须强制建立当地维修体系。与此同时,为了便于国内中小规模维修企业扩大投资,将扩大仁川先进复合航空产业园区土地租金减免标准的适用对象。


此外,还计划在今年下半年提出包括为低成本航空公司建设共用维修设施在内的维修保养(MRO)综合对策。目前各航空公司在安全领域的投资仅以总额形式对外公示,今后将按照飞行距离等航空公司规模进行标准化披露。本次对策还包括这一内容。政府在发放新许可证时,也将提高以安全投资能力为衡量标准的注册资本金。目前国际客运为150亿韩元,国内客运或货运为50亿韩元,政府认为这是过去制定的标准,有必要进行现实化调整。


今年1月发生火灾的Air Busan客机上,联合调查组在火灾联合鉴定前进行安全性检查。联合新闻提供

今年1月发生火灾的Air Busan客机上,联合调查组在火灾联合鉴定前进行安全性检查。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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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要求的“航空安全署”未被纳入
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另行制定补充方案

航空安全创新委员会委员等方面一直持续要求设立独立的航空安全专门机构,但此次对策中并未纳入。由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及海外主要国家都设有性质类似的组织或机构,创新委员会也多次强调设立暂名为“航空安全署”等独立机构的必要性。对于目前以单独协商机制运作的航空铁路事故调查委员会,也有不少舆论认为应朝着提高独立性的方向进行改组,但此次并未予以体现。


航空安全创新委员会的一位人士表示:“航空安全机构处理的是极其危险且重要的工作,但其组织架构和人力配置却并未得到合理匹配”,“过去也曾制定过对策,但由于后续在预算和人力方面没有得到充分补充,随着时间推移被逐渐遗忘,最终未能得到有效运转,这一点已被反复验证”。



国土部表示,将在短期内补充空管员和航空安全监察员等人力,同时从中长期来看,制定重组政府及其所属、下属机构间职能分工的方案,以提升整体航空安全能力。国土部部长Park Sangwoo表示:“我们将尽快把方案中提出的多项改进任务制度化,以改善航空安全”,“将细致推进安全监管,并在今后事故调查结果出炉后,制定相应的追加补充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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