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维持6个月有期徒刑、2年缓刑

今年1月17日,Park 市长在撤销发回重审宣判后走出法庭。

今年1月17日,Park 市长在撤销发回重审宣判后走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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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 Sangdon天安市长的当选无效刑于24日被最终确定。


大法院驳回了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Park市长的再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对其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根据《公职选举法》,如果民选公职人员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并且判决生效,将丧失其职务。由此,Park市长失去了市长职位。


Park市长因在2022年第8届全国同时地方选举期间,利用公职人员身份进行竞选活动,以及在选举宣传物等载明天安市失业率和就业率时遗漏人口基准,被控发布虚假事实而被移送审判。


一审法院对上述指控宣告无罪,但二审法院认为Park市长疏于履行对虚假信息刊载的核实义务,判处其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然而,大法院认为Park市长并未认知到遗漏人口基准这一事实本身等情节,作出部分无罪的判断,将案件发回大田高等法院重审,破案发回重审中刑量被减为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另一方面,Park市长于上月10日和19日以《公职选举法》存在违宪因素为由,向宪法法院提请进行违宪法律审查。目前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如果宪法法院在明年地方选举之前作出认可决定,Park市长也有可能在一定期限内恢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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