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过度诊疗污名化是在侵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就医权”
# 某天遭遇轻微交通事故的A先生。因感到颈部和腰部疼痛,他在首尔一家韩方医院拍摄X光片后,围绕甩鞭样损伤的肌肉为主接受了治疗。一周后颈部疼痛有所好转,但腰部仍持续疼痛,甚至出现左腿发麻症状。于是,在治疗第8天,他在该医院接受核磁共振检查,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腰椎间盘突出症)。此后,通过集中针对椎间盘突出部位的药针治疗等,腰痛及下肢神经学症状大幅减轻。
有观点指出,保险业持续将利用核磁共振等设备进行的韩医治疗一概视为过度诊疗,暴露出相关理解不足,这与放任韩医轻症患者不管无异。
根据保健福祉部上月发布的《2024年韩方医疗利用实态调查结果》,去年普通国民对韩方医疗利用的满意度为79.5%。去年选择韩方医疗的理由中,“治疗效果好”(42.5%)占比最高;据悉,每两名门诊患者中就有1人有“因同一症状同时利用过韩医和西医机构”的经历。
尤其在交通事故患者中,对韩医治疗的满意度尤为突出。2021年8月,舆论调查专业机构Realmeter实施的《交通事故后韩医治疗的国民认知调查》显示,91.5%的受访者表示对韩方医疗服务感到满意,43.4%认为与西医治疗相比,韩医治疗效果更好。
近期还有研究结果显示,较之医疗界的一般物理治疗,韩医治疗的疗效更为显著。就腰痛而言,研究证实药针治疗的好转速度比物理治疗快6倍。此外,有研究将交通事故后遗症患者分为使用韩药治疗组和未使用韩药的对照组进行效果分析,结果显示,韩药治疗组在交通事故后遗症及事故后压力水平方面较对照组有大幅改善,该研究论文已刊登在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期刊《Healthcare》上。
与“韩方医院强迫患者拍核磁共振”的流言不同,韩医界表示,在实际临床中,仅在实施一段时间扭挫伤治疗后仍未好转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核磁共振检查。韩医界称,韩医通常将因交通事故冲击导致身体部位受刺激而出现的各种症状视为“扭挫伤”,只为确认是否存在骨折等问题而拍摄X光片后即开始治疗。然而,一般扭挫伤应在数日内好转,若经过一周或十天仍未见好转,多数情况下并非单纯扭挫伤。于是,对于在一定时间内扭挫伤未见好转的患者,会通过核磁共振拍摄进行准确诊断,并有时会发现患者原本就存在的椎间盘突出或退行性椎间盘等问题。这应被视为在肌肉、韧带、神经等功能下降、受损、过度紧张的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从而诱发相关症状。
韩医界还表示,保险公司以错误数据将韩医治疗视为保险费上涨的原因。以比较韩方医院与部分上级综合医院的单纯核磁共振检查数量为例。近日有报道称,某保险公司去年轻伤患者(伤残等级12至14级)核磁共振理赔中,检查数量排名前10位的韩方医院核磁共振检查总量为9117件,是47家上级综合医院(西医)轻伤患者核磁共振检查数量330件的27.6倍。
但事实上,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轻伤患者几乎不会前往上级综合医院,而截至2023年,单纯汽车事故患者人数在上级综合医院仅为4.7007万名,远不及韩方医院75.6965万名的10%。相反,从2023年对交通事故患者适用核磁共振或计算机断层扫描等特殊医疗设备的比例来看,依次为:▲上级综合医院8.16% ▲综合医院13.89% ▲医院17.46% ▲诊所10.55% ▲韩方医院2.64%。
Ja-seang韩方医院相关人士表示:“拥有核磁共振设备的韩方医院大多是经保健福祉部指定的韩方脊柱专科医院。专科医院是针对特定疾病实施高难度治疗的机构,需经过对专业性和医疗质量的严格评估后方可获批。”他解释称:“公认对脊柱疾病最为准确的诊断方法就是核磁共振,对于多为脊柱关节疾病的交通事故患者,在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再通过核磁共振进行诊断和治疗,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步骤。”
他同时强调:“在汽车保险中,韩医诊疗与西医诊疗的保障环境相同,许多对韩医诊疗感到满意的患者选择韩方医疗机构,相关医疗费用随之增加。却被歪曲成仿佛韩方医院在持续过度诊疗,这只能被视为妨碍交通事故受害者就医自由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理由,都不应侵犯患者的就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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