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济州航空客机惨案受到伤害的儿童也可以领取补助金了。
国土交通部表示,经由“12·29客机惨案特别委员会”和法案小委员会等进行审查,并将遇难者遗属的意愿放在首位考虑的《为12·29客机惨案受害救济及支援等制定的特别法》已于17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通过。该特别法中写明,为帮助受害者恢复日常生活,将发放用于生活补助的生活支援金以及用于躯体、精神治疗费用等的医疗支援金。
根据现行《商法》规定,15岁以下遇难者无法签订地方自治团体市民安全保险合同,因此不属于支援对象。《商法》规定,以精神丧失者、精神薄弱者以及15岁以下青少年、儿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一律无效。特别法规定,即便是上述这类遇难者,也要发放相当于保险金金额的特别支援金。
包括受害者在内,参与事故现场善后工作的相关人员将获得心理咨询支持;受害者若出现精神疾病等情况,也可以接受医学检查和治疗。教育费用方面,将支援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生及大学生的学费。
劳动者申请休假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准许,并由用人单位获得维持雇佣成本的支援。申请期限为1年,休假期限在6个月以内;如有医生诊断书等,可将申请期限延长至3年,休假期限延长至1年以内。
受害者子女可优先享受育儿照护服务。为保护受害者名誉,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必须制定并实施防止二次伤害的对策。从长期来看,为了管理后遗症,将持续检查和管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状况。
在遇难者和受害者大量出现的受灾地区,为促进经济活性化,将提出反映当地居民意见的特别支援方案。还将开发有助于心理安定和重建共同体的项目,并建设可提供照护、福利等服务的共同体复合设施。为悼念遇难者并开展航空安全预防教育,特别法中也纳入了建设追悼公园、纪念馆、纪念碑等方案。
为审议和决定受害支援、追悼事业等事项,将组建由相关公务员、专家和遇难者遗属组成的官民联合支援·追悼委员会。为便于受害者充分了解事故调查进展情况,还将设立顾问团。特别法中还包括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向遗属团体提供运营经费支持的内容。
特别法自公布之日起满2个月时开始施行。国土交通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支援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国土交通部部长 Park Sangwoo 表示:“为帮助因客机惨案遭受困难的受害者实现生活安定与恢复,政府与国会齐心协力,迅速制定了特别法”,“今后将与有关机构一道,切实做好后续措施,确保真正给予受害者实质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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