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获缓刑后提起上诉
“一时没能控制住怒火……请再给一次机会”
检方:“是否真在反省存疑……求刑1年徒刑”

一名四十多岁的母亲因怀疑子女遭受虐待,用沾有孩子粪便的尿布打幼儿园教师脸部,在二审中向法庭请求从轻处理。


法院。亚洲经济DB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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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社3日报道称,在大田地方法院第3-3刑事合议部(审判长 Park Eunjin)审理下,四十多岁母亲A某涉嫌伤害一案的二审首次公判当天开庭。当天,A某的辩护人以一审量刑不当、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有误等为由,向合议庭请求从轻处罚。此前,一审法院判处A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但A某与检方均不服判决,双方提起上诉。


A某被控于2023年9月10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在世宗市一处医院洗手间内,用其手中拿着、沾有粪便的尿布打向幼儿园教师B某(53岁)的脸部,导致对方脸部被粪便覆盖,并造成眼部挫伤等需两周治疗的伤害。当时,因二儿子住院而在医院的A某,正对大儿子在幼儿园受伤一事心存虐待怀疑,幼儿园园长和B某为沟通情况前往医院与其会面时,她一时气愤之下实施了上述行为,据调查结果显示。


A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虽然在民事诉讼中曾有争执,但为尽快了结,我接受了法院的和解建议,向受害教师支付了4500万韩元”,“一时没能控制住怒火而犯罪,我感到羞愧和丢脸。”她还恳求称:“造成伤害的错误和责任在我,希望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今后以更加成熟的品性经营家庭生活。”


但检方与一审时一样,仍然求处有期徒刑1年,并表示:“其罪行性质并不轻微,被告至今仍主张(受害教师)闯入病房等,难以看出其有悔罪之意。”



针对A某的宣判将于本月17日进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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