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拍卖分配金、公债款投资衍生品等…大多血本无归

法院。亚洲经济DB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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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前在法院工作、侵吞包括拍卖分配金和供托金在内约55亿韩元的前公务员,在二审中被判处重刑。


27日,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1部(金柱浩审判长)在针对40多岁被告A某、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侵占)等罪名提起公诉的案件二审宣判公判中,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A某被指在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负责蔚山地方法院的不动产拍卖业务时,先后8次侵吞法院保管的拍卖分配金共计7亿8000多韩元。调查结果显示,他当时在计算机系统中虚假输入个人账户入金申请等内容,将拍卖分配金据为己有。


随后,A某自2022年底起在釜山地方法院供托科工作一年多时间里,先后50余次侵吞供托金共计48亿韩元,并将大部分资金投入高风险衍生品等进行投资而亏损殆尽。他因侵吞供托金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之后又因侵吞拍卖分配金被再次移送审判,在另一件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二审合议庭将两起案件并案处理,确定一个新的刑罚,并判决称:“对全部犯罪事实均予以有罪认定。”接着指出:“被告人所涉各项犯罪在刑法上的关系属于应当宣告单一刑罚的并合关系,因此两份原审判决均已无法维持”,并表示“将参考一审量刑情节和大法院(最高法院)的量刑基准等作出本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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