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无法认定限制 Youngpoong 表决权违法”
Choi Yunbeom 会长预计将继续掌握董事会主导权
法院限制了永丰·MBK Partners(MBK联合体)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行使。由此,高丽锌业有望继续掌握董事会主导权。
27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0庭(首席部长法官 Kim Sanghun)驳回了MBK联合体以“允许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为由,针对高丽锌业提出的临时处分申请。
合议庭表示:“以定期股东大会基准日即去年12月31日为准,当时高丽锌业股票的持有人是永丰,因此应以永丰为基准进行判断”,“高丽锌业子公司Sun Metal Holdings(SMH)持有永丰股票19万0226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33%),根据《商法》第369条第3款,不能认为高丽锌业以此限制永丰对高丽锌业股票行使表决权的判断属于违法。”
随着当天法院的决定,Choi会长一方在与MBK联合体的经营权之争中更有可能掌握主导权。紧接着在28日上午召开的定期股东大会上,也占据了有利位置。在永丰表决权受限的情况下,如果关于董事人数上限定为19人的议案获得通过,且由高丽锌业方面提名的人士获选为董事,业界普遍认为,Choi会长对董事会的控制力将进一步巩固。
本次股东大会的核心议案是董事选任案:若关于将董事人数上限定为19人的相关章程修改案获得通过,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任8名董事;若董事人数上限定案被否决,则本次股东大会将先决定增选董事的人数,再通过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任。高丽锌业提议12名董事人选,MBK联合体则提议17名。
此前,为了限制永丰的表决权行使,Choi Yunbeom高丽锌业会长一方在1月2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让高丽锌业的孙公司Sun Metal Corporation(SMC)收购永丰10%以上股权,从而形成循环出资结构。但法院在本月7日对MBK联合体提出的“高丽锌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效力停止”临时处分申请部分予以认可,作出永丰表决权受限不当的判断。
对此,Choi会长一方通过澳大利亚子公司兼股份公司SMH以实物分红方式取得SMC所持有的永丰10.3%股权(19万0226股),从而形成新的交叉持股关系,再次限制永丰的表决权行使。随后,MBK联合体于本月17日提出新的表决权行使临时处分申请,称Choi会长一方试图在定期股东大会上再次剥夺永丰的表决权,使股东大会陷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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