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是以事实为前提的主观意见表达
发声称“并不违反社会常规”
法院认定使用了侮辱性、恶意表达
并命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6年前曾对“岁月号”遇难者遗属发表恶言的前国会议员 Cha Myungjin,在一审之后又被二审民事法院判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首尔高等法院仁川外地合议部民事第1庭(审判长法官 Lee Hyunwoo)27日表示,在126名“岁月号”遇难者遗属起诉前议员 Cha Myungjin 要求损害赔偿一案中,二审同一审一样判决原告部分胜诉。
二审合议庭驳回了前议员 Cha Myungjin 要求撤销“一审法院关于向每名‘岁月号’遇难者遗属支付100万韩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断的上诉请求。同时还命令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二审合议庭表示:“前议员 Cha Myungjin 在(互联网)帖子中使用的词语属于嘲弄或仇视受害者的表达。其中‘靠卖子女来维持自己生计’这部分不仅极具刺激性,而且属于反人伦。”
合议庭接着指出:“帖子中既有偏颇、煽动性的表述,也有对(‘岁月号’遇难者遗属)进行人格攻击的内容,名誉毁损程度十分严重。”
二审合议庭还补充称:“很难断言前议员 Cha Myungjin 所写内容属实,更为妥当的看法是,他为了诋毁‘岁月号’遇难者遗属,而使用了相当侮辱性、恶意的表达。”
在二审中,前议员 Cha Myungjin 主张,(发布在互联网的)帖子属于以事实为前提的主观意见表达。此外,他还辩称:“即便使用了侮辱性表达,也不违反社会通念。”但这一主张未被采纳。
一审合议庭于2021年12月表示:“被告使用的词汇可视为带有侮辱性和蔑视性的做人身攻击”,但同时考虑到“帖子在发布1小时后即被其自行删除,且第二天又发布了道歉声明”等情节,将每名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为100万韩元。
前议员 Cha Myungjin 于2019年4月15日、即“岁月号”惨案5周年前夕,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侮辱“岁月号”遇难者遗属的文字。他在脸书上写道:“岁月号遗属们,把社会对你们子女之死的同情当成汤喝掉、当蒸菜吃掉,还嫌不够连骨头都啃干净,真是吃得够绝的。”
此外,在2020年4·15国会选举前举行的选举辩论会和拉票活动中,他还发表了诸如“你们知道所谓‘岁月号XXX事件’吗”“揭开岁月号帐篷的黑色真相,查明是否存在XXX”等言论。
前议员 Cha Myungjin 除了遭遇民事诉讼外,还因侮辱等嫌疑被提起公诉,接受刑事审判,并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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