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Mokpo市长 Park Hongryul 的配偶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已确定生效,Park市长的当选资格被宣告无效。
27日,大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Shin Sookhee)表示,已维持对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而被起诉的A某作出的原审判决,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公职选举法》规定,当选人的配偶因当选无效诱导罪被判处300万韩元以上罚金并确定生效时,当选人的当选应被宣告无效。
大法院认为:“原审在认定构成违反《公职选举法》罪、证据证明力以及以公判为中心主义和直接审理主义为核心的相关法律适用上并不存在误解。”
此前,Park市长的妻子A某被控在地方选举期间,为诱导对手候选人、前Mokpo市长 Kim Jongsik 的当选无效,指使共犯向Kim前市长的妻子B某索要金品而被起诉。经查明,该共犯接近B某,称“必须向竞选工作人员提供金品,他们才会积极活动”,从而收取了100万韩元现金和价值15万韩元的虾,另一名共犯则拍摄了这一场景并向选举管理委员会举报。
在审理中,A某主张自己从未共谋实施犯罪,一审合议庭采纳了这一主张,认为不足以证明存在共谋关系,因而宣判A某无罪。然而二审则以A某与共犯在犯罪前后曾通话数十次等事实为依据,推翻了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二审合议庭指出:“若将这些联系简单视为与犯罪预谋无关、仅因个人交情而偶然反复发生,是一种反常情况”,并判断称,“若承认与A某存在关联,则这一系列情况便可以自然得到解释。”A某不服二审判决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并无不当,当日驳回上诉。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