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镇海经开厅启动雄东1地区开发正常化进程…27日公告指定庆南开发公社为唯一实施主体
综合考虑公共性、专业性与责任性,包含经济自由区南门地区实施在内共15项类似经验
开发计划变更并将期限延长至2025年9月,计划于2029年下半年启动上部开发
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厅(厅长 Park Seongho)27日表示,已将庆南开发公社替代指定为雄东地区(1地区)开发项目的单独开发事业实施者。
Busan Jinhae经济自由区厅厅长 Park Seongho(中)17日在庆南道厅新闻中心就“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正常化”进行发布会。(左为庆南开发公社社长 Kim Gwonsu,右为Busan Jinhae经济自由区厅开发本部长 Heo Dongsik)Busan Jinhae经济自由区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此次举措是为使自2008年昌原市与庆南开发公社被指定为共同事业实施者后,至2017年仅建成并运营高尔夫球场、长期开发中断而陷入停滞的雄东1地区开发项目重回正轨而作出的决定。经济自由区厅于本月17日在庆尚南道厅新闻中心宣布,将庆南开发公社指定为新的单独开发事业实施者,并发布了为全面推进后续开发的“雄东1地区正常化推进计划”。
据此,庆南开发公社于24日经董事会决议后,向经济自由区厅提交了替代开发事业实施者指定申请书,经济自由区厅综合审查了其法律资格、项目执行能力及财务健全性等,最终决定予以指定批准。
经济自由区厅表示:“庆南开发公社是依据《地方公企业法》设立的地方公社,具备《经济自由区指定及运营特别法》上的开发事业实施者资格,同时拥有包括釜山·镇海经济自由区南门地区(2006—2014年)在内的15个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负债率为194.7%(截至2025年3月31日,低于行政安全部300%的指引标准),财务结构良好”,并称其为“兼具公共性、专业性和责任性的适格事业实施者”。
根据此次指定,庆南开发公社将承继既有事业实施者的地位,今后将在开发计划及实施计划变更、许可审批程序和开发等方面,获得为全面推进项目所需的法律地位。
今后,经济自由区厅与庆南开发公社将按照17日发布的正常化推进计划,▲在今年9月前完成反映延长项目期限、以恢复已于2022年终止的开发计划为目标的开发(实施)计划变更程序;▲完工道路等剩余基础设施;▲通过分割地区,确保被清退渔民生计对策用地的所有权;▲经过剩余用地利用构想及上部开发计划制定后,▲于2029年下半年启动上部开发。
厅长 Park Seongho 表示:“雄东1地区因昌原市与庆南开发公社之间决策混乱等原因,长期开发延误,导致道民受损不断累积”,“通过此次指定单独实施者,将构建起负责任且迅速的决策与执行体系,毫不动摇地推进雄东1地区正常化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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