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引入标准合同 vs 先协商
围绕K-pop舞蹈(编舞)的版权费问题,编舞协会与歌谣界立场出现分歧。在编舞者要求修改版权法并引入标准合同的同时,大众音乐界表达了忧虑。
韩国经纪公司联合会、韩国演艺制作人协会、韩国音乐唱片产业协会、韩国音乐内容协会等4个音乐团体26日发表声明称:“如果草率引入标准合同,可能会给业界带来巨大混乱和纠纷,因此必须在充分协商之后再行推进。”
根据现行规定,大众音乐编舞被视为版权法第4条第1款所列“戏剧及舞蹈·哑剧及其他戏剧作品”之一,作为作品受到承认。但有关编舞版权的细则规定以及版权费征收方案等尚未制定。
近期,关于有必要引入编舞版权相关制度的意见正在汇聚。2023年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的国政监察上,共同民主党议员 Min Hyeongbae 提到组合BLACKPINK的《How You Like That》编舞视频在YouTube上创下17亿次观看纪录,并就其收益问题进行了质询。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 Yoo In-chon 表示,“(正在)准备(编舞)标准合同”。
推进编舞版权制度化的编舞版权协会,要求通过修改版权法,将编舞明确为独立作品,并清晰规定编舞者的权利。该协会呼吁引入载明公平合同条件和收益分配方式的标准合同,强调有必要构建透明且高效的编舞版权管理系统等。
音乐团体当天主张,“现行版权法所规定的保护对象中的舞蹈作品,已经包含大众音乐编舞”。按照编舞版权协会的主张,仅将大众音乐编舞细分并单独规定,与其他作品之间在公平性方面并不相符。
这些团体指出,K-pop编舞是一种音乐与舞蹈相互不可或缺地结合在一起的特殊类型,以美国、日本等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同样发达的国家的版权法为例,这些国家也并未承认针对编舞的单独收益分配请求权,并表示:“不能仅依据‘平台播放量收益分配’等模糊不清的标准而被无限度地予以承认。”
他们同时强调,“在构建编舞版权管理系统之前,必须先明确通过该系统所要管理的权利的计量标准和方法,并为唱片制作人设置相应的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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