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伽倻文物的文化遗产研究院前地方所长被立案
未申报私自将三十一件铁器文物藏于家中
在文物发掘调查中偷偷私藏伽倻时代铁器文物的国立文化遗产研究院下属某地方研究所前所长被抓获。
京畿北部警察厅25日表示,已以违反《文化遗产保护法》嫌疑,将在家中秘密收藏伽倻时代铁器文物的60多岁男性A某在不拘留状态下立案调查。
作为聘任制公务员,曾担任国立文化遗产研究院下属某地方研究所所长的A某,自1985年起一直到最近参与国内遗址发掘调查。据调查,他在发掘庆尚南道金海、京畿道杨平等地遗址时取得的铸造铁斧、箭镞、铁枪等共31件铁器文物,未按规定申报而一直存放在家中。
据悉,这些文物为3至5世纪伽倻时代以及1至3世纪原三国时代的铁器,具有很高的稀有性和学术价值。但警方表示,由于未在市场上交易,难以评估其财产价值。根据规定,出土文物大部分将依据国家遗产厅厅长的处置结果归属国家所有。
据悉,A某否认相关嫌疑,称自己本打算将这些文物全部返还。警方正对相关文物进行鉴定,并将根据结果采取归属国家等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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