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费支出条例》制定案在常任委员会通过

光州市西区议会议员 Oh Gwangrok(光川洞·柳德洞·治平洞·尚武1洞·东川洞)21日表示,在第329次临时会上他提出的《关于预备费支出的条例》在相关常任委员会以原案通过。

Ogwangnok 光州西区议员在第329次临时会期间于常任委员会上发言。光州西区议会提供

Ogwangnok 光州西区议员在第329次临时会期间于常任委员会上发言。光州西区议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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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预备费,是根据《地方财政法》第43条及《地方自治法》第144条,由地方自治团体为弥补无法预见的预算外支出或预算超支,而在预算总额1%以内进行编制的经费。


预备费支出被纳入次一年度决算书提交议会并获得批准,无法单独分离后予以不批准,而且只能在全部预备费支出结束后通过决算资料进行确认,因此在预备费支出方面的事后监督略显不足。


Oh议员制定的条例,其主要内容是:将预备费支出批准案作为与决算书分离的单独议案提交议会,并将预备费按季度的支出明细报告给主管常任委员会。


Oh议员表示:“预备费不是私房钱。希望通过本次条例制定,以此为契机,提高责任性和透明度,使预备费能够按照编制目的,在危机状况或无法预见的情况下得到适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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