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起义名誉恢复法”修正案由代表提案

Yang Bunam 国会议员

Yang Bunam 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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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党议员 Yang Bunam(光州西区乙)21日表示,他作为代表议员提出了《关于参与3·15义举人员名誉恢复法的部分修正案》,拟将全国最早因反抗3·15舞弊选举而爆发起义的地区——光州,纳入3·15义举的法律定义之中。


现行法律将3·15义举定义为:“指1960年3月15日至4月13日前后,在马山地区因反抗1960年3月15日舞弊选举而发生的民主化运动。”


然而,在1960年3月15日下午3时30分马山发生市民起义之前,当天中午12时45分左右,光州市民和学生约1200人在锦南路一带发起了反抗自由党政权独裁政治和舞弊选举的“哭泣,民主主义送葬”示威。当时,国会议员 Lee Pilho 等人被警方带走,许多市民受伤,甚至 Lee Pilho 议员的妻子(当时怀孕)在示威过程中身负重伤,两个月后与腹中胎儿一起去世。


此次修正案在对3·15义举作出规定时,改变了现行法律将地点范围限定在马山的做法,根据历史事实将光州一并纳入。


Yang 议员表示:“为在全国范围内继承和发展首先在民主化圣地光州点燃的3·15义举精神,我们根据历史事实对现行法律进行了整备”,“希望通过法律修订,多少能够恢复一些曾因自由党政权的独裁政治和3·15舞弊选举而饱受苦难的光州市民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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