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前15天内须提交申请书和计划书等
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与监督人员
今后,若要以国家指定文化遗产为背景拍摄电影或电视剧,必须在现场安排安全人员。同时,在拍摄许可程序中,还需提交一份承诺书,表明将努力避免损坏文化遗产。
国家遗产厅20日表示,已制定包含上述内容的《国家指定文化遗产拍摄许可标准指引(指南)》,并向各地方自治团体下发。这一指引是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安东屛山书院及宝物万代楼在电视剧拍摄过程中遭到破坏事件为契机制定的。韩国广播公司KBS在2023年12月拍摄电视剧《夺走男主的初夜》时,为安装道具而在万代楼等处钉钉子,事实曝光后遭到批评。国家遗产厅解释称:“为防止今后发生类似案例,我们制定了指南,以便共享在文化遗产内对拍摄行为进行许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
据此,电影或电视剧制作方需以拍摄日期为基准,至少提前15天向特别自治市市长、特别自治道知事、市长、郡守、区厅长等地方自治团体首长提交拍摄许可申请书、拍摄计划书及承诺书。拍摄计划书中必须写明拍摄对象和地点、目的、按详细日程划分的拍摄内容、防止文化遗产受损的对策、携入的拍摄设备清单等。
若为商业性拍摄,或拍摄人员在10人以上,则必须从防止文化遗产受损的角度,强制配备专门负责管理、监督的安全人员,并需在拍摄前提交安全人员名单。国家遗产厅相关负责人说明称:“我们明确规定,安全人员须为建筑、园林、历史、考古学等文化遗产相关专业人士,或隶属于相关地方自治团体的文化遗产讲解员。”
在申请拍摄许可时提交的承诺书中,将包含“就因拍摄引发的文化遗产损坏、设施损坏、安全事故及其他所有事项,承诺承担民事与刑事责任”等内容。同时还会明确拍摄现场必须遵守的具体事项。比如,针对曾引发争议的钉钉子行为,承诺书中加入了“禁止在文化遗产内木结构建筑的柱子等木构件上钉钉子,以及在基坛和石砌结构上安装金属构件(包括钉子等)”等条款。
该指引作为审批拍摄许可时可供参考的标准程序,性质上更接近指南。国家遗产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在进行事前教育和告知许可事项时,将其作为资料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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