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子女1人辞职,10人考虑取消任用”
因涉嫌享受特惠录用而被排除在职务之外、正接受调查的11名高层官员子女,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已启动对其取消任用的程序。随着人事革新处前一日向选管委作出“可以取消任用”的法律解释,选管委计划推进后续程序。
选管委相关人士20日向《亚洲经济》表示:“我们于前一天收到人事革新处发来的公文,对特惠录用对象可以取消任用提出了审查意见。”他接着称:“在根据审计院审计结果报告和本委自查结果最终确认事实关系后,如发现任用过程中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将考虑取消任用。”
此前,选管委曾就《国家公务员法》第45条第3款中有关取消有不当行为者公务员录用合格的适用问题,向人事革新处请求法律解释。根据该条规定,如任何人因公务员录用相关事项实施总统令等规定的不当行为并被判决有罪且判决已生效,考试实施机关的首长或任用权者可以取消因该不当行为而合格或被任用之人的合格或任用。
选管委原先认为,由于该条款自2021年12月起实施,因此对此前录用的工作人员目前难以直接取消任用,但人事革新处回复称,即便是条款实施前发生的事情,只要属于不当录用,也可以取消任用。
当天,选管委相关人士表示:“近期因特惠录用引发争议的一名高层官员子女已提交辞职书,并于本月18日按议员免职程序予以处理,”同时称,“将根据人事革新处的法律解释结果,计划审查是否取消其余10人的任用。”
他还表示:“在向审计院和侦查机关询问是否存在免职限制事由后,收到回复称不存在相关情形,因此在没有拒绝其辞职理由的情况下予以免职处理,”并补充说:“被免职的该名工作人员工龄较短,不属于养老金发放对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