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与补偿体系将被强化
“非告不理”适用范围扩大至重伤案件

必需医疗致死事故一旦和解即不起诉…医生与患者团体强烈反对 View original image

政府为在发生医疗事故时减轻因侦查和审判周期过长而落在必需医疗从业人员身上的负担,决定推进新设“医疗事故审议委员会”。若审议委员会判断医务人员过失不属重大,将向侦查机关提出尽量不起诉的建议。医界与患者团体均表示反对,外界关注相关举措能否最终通过立法。


政府于19日在第8次医疗改革特别委员会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医疗改革第二次执行方案》。本次第二次方案的核心是调整非医保项目与实报实销医疗保险体系、构建医疗事故安全网以及培育地区医院。其中,为构建医疗事故安全网提出的执行方案包括:▲强化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的信任 ▲强化医疗事故发生时的赔偿·补偿体系 ▲强化对必需医疗的司法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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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先表示,医疗事故发生时频繁的传唤调查和侦查使必需医疗从业人员负担加重,因此将通过新设审议委员会,在最多150天内完成审议程序。审议委员会由约20人构成,其中包括由医界、需求方和法律界各推荐的5名专家,共15人,以及目前参与医疗纠纷调解程序的鉴定委员和新设的“患者代言人”等。患者代言人制度旨在为缺乏法律和医学知识的患者提供专家协助,以切实帮助其挽回损失。审议委员会下还将按类型设立并运行内科系、外科系、复杂疾病系等专业分委员会。


若审议委员会在事实调查和医学鉴定基础上认定属于因重大过失导致的医疗事故,将建议检察机关和警方进行侦查并提起公诉。相反,如被认定为单纯过失,则向侦查机关建议“尽量不起诉”,以终结刑事处罚。单纯过失将于法律中明示为手术部位错误、输血或给药失误等情形,而对于注意义务懈怠或致害过失等情形,则由审议委员会逐案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过失。


政府还计划在更大范围内承认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通过调解与合意达成的“非告示即不处罚”效力。目前仅适用于轻伤的“非告示即不处罚”适用范围将扩大至重伤,死亡事故则考虑仅限于必需医疗领域适用。鉴于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议题,政府决定在今后国会立法过程中通过社会共识加以决定。



对于上述方案,大韩医师协会指责审议委员会缺乏专业性,而患者团体则对由审议委员会判断的重大过失范围提出质疑。医师协会相关人士表示:“若要使审议委员会正常发挥功能,就必须能判断医疗事故究竟属于重大过失还是单纯过失,但审议委员会到底具有什么样的专业性来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令人怀疑。”韩国患者团体联合会则表示:“说是以重大过失为中心进行起诉,即便审议委员会逐案判断,大部分也会被归为单纯过失”,“这是企图省略对医生的传唤而作出不起诉处分,给予其过度特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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